外燴 L 台北外燴 L 婚禮外燴 L 婚禮餐廳 依衛福部食藥署外燴之「訂席、外燴 (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規定,消費者應注意之重點事項:一、業者有收取定金者,上限不可超過預定總價款20%。 二、當消費者欲解除契約時,得請求退還已繳之定金,其退還比例以通知業者之時點與預定餐會期日期間之長短訂之。 例如消費者訂約日距約定餐會日90日至179日者,在第90日通知業者解約,業者應退還已付定金之75%。 1.消費者通知於約定餐會日前二十日至二十九日到達者,得請求企業經營者返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九十。 但企業經營者保留之定金超過一萬元之部分,仍應返還予消費者。 1.消費者通知於約定餐會日前六十日至八十九日到達者,得請求企業經營者返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九十。 1.消費者通知於約定餐會日前一百三十五日至一百七十九日到達者,得請求企業經營者返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九十。 ※要請您特別注意的是,租借餐具不含擺設服務,送達時要請您將餐點自行擺設至租借的層架上,運送人員不提供擺盤服務喔。 3、婚禮佈置:因為是外燴,場地用租的,沒有附上婚佈,所以我只好自己接下,自己準備DIY的婚佈資料,所以若沒有要找婚佈的,就跟我一樣,勤勞一點。 1、決定外燴店家:首先,要外燴由爸媽因為親戚結婚吃了,而決定說要在某個會館(用租場地)的方式,再請外燴過去煮,所以我們家很快就決定好了,沒有我拒絕的餘地。 four.場地整理-宴客結束後,各婚宴廠商會陸續收拾東西,但地上仍會有許多垃圾、菜渣或油水等等,需要找親朋好友整理乾淨喔! 應載明消費者之姓名、電話、住(居)所地址、電子信箱與企業經營者之名稱、代表人、電話、地址、統一編號、電子信箱及食品業者之登錄字號等相關資訊。 為避免實務上業者收取過高定金,造成消費者不合理之負擔,故明定所收取之定金上限不得超過預定總價金20%。 訂席、外燴(辦桌)服務,指消費者為婚、喪、喜、慶或其他活動所舉行之餐會(下稱餐會),並由企業經營者於雙方預先約定之時間與場所,依餐會服務內容約定席次(桌數)提供餐飲或酒水等服務者。 為避免業者額外收取費用,規定契約內容應載明不另計費與須另行計費之設備、設施與服務項目,例如是否收取酒水服務費及計價方式,並向消費者充分揭露資訊,以杜爭議。 (一)解除契約,如企業經營者已收取定金,得請求加倍返還定金;其雙方另行約定違約金者,並得請求給付違約金。 餐會需消費者協力始能舉辦,而消費者不為者,企業經營者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消費者為之。 消費者逾期不為者,企業經營者得終止契約,並得請求賠償因契約終止而生之損害。 消保處另呼籲業者,所提供之服務契約內容應符合「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倘契約內容與前開規定未合,經令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主管機關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處罰。 (二)遇有重大變故:如消費者本人、本訂席之主角或其二親等內親屬有突發重大傷病或身故等事由,致無法如期舉行餐會,業者得以展延或退已付定金100%方式代替前開退費基準;消費者亦得請求變更契約。 婚宴餐廳經常會提出很多使用的附件贈送,諸如婚禮蛋糕、婚前SPA、專員管家服務等,新人可以多加考慮,因為贈送的這些服務項目解決了您的部分花銷或帶來了超值的品質享受,對於不太實用的東西,不妨與婚宴餐廳討價還價,換算成變相的折扣還是有機會的。 由於婚禮有明顯的淡、旺季,不同的時間裡,婚宴餐廳會有不同的優惠政策。 儀式對場地大小的要求相對較低,新人可以為長輩及重要來賓設置座位,觀禮的年輕朋友們圍站在四周即可。 另外,婚宴餐廳迎賓區可是賓客們對婚禮的第一印象,所以也不可忽視的哦,很多婚宴餐廳提供簽到台桌花、免費簽到簿、迎賓牌和簡單佈置,可以為有經濟考慮的新人從婚慶預算中省一筆。 宴會經付訂金及簽署合約確認後,飯店需盡替客戶保留場地之義務,若未經顧客之同意而取消活動場地,除退還客戶所預付之金額訂金及償付上述違約金外,並應尋求其他客人可以接受之替代場地,且負擔更改至其他會場所產生之差異費用。 有些費用在預訂酒席前,最好先了解清楚,有什麼雜項小費是不包括在酒席費用之中,一般來說,新人需要問清楚切餅費、開瓶費、婚禮花藝裝飾、鵲局、婚禮場地布置、宴前酒會等是否需要額外收取附加費。 另外,小費方面,一般以每席100元較多使 用,通常在開席前及結賬是分兩次付的,但亦可以以總數的5-10% 為准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