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行銷策略對顧客價值影響之研究__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黃美文,在電子商務環境下進行網路購物意願之研究-以購買涉入、參考群體、與消費者特性探討,國立屏東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民86年。 一旦潛在客戶注意到貴品牌,您就能再透過內容行銷來說服他們 - 讓他們了解您的服務內容以及優於他者的原因。 在所有這些方法的運用下,便很有機會說服客戶購買。 因此,請確保客戶的購買過程簡單便利。 例如,採用方便使用的網路介面、明確的指示執行按鈕,或讓實體店面配置受過完整訓練的員工。 有幾種技巧可讓企業應用於網路行銷計畫中,包括搜尋引擎行銷 、搜尋引擎最佳化 、影音行銷、內容行銷、社群建立等等。 請謹記,若缺乏適當規劃和執行方式就直接應用某技巧,將不會產生所希望的結果。 了解了行銷漏斗的意義與重要性後,接下來就可以進一步規劃行銷策略,其中包含5大重點:核心價值、目標市場定位、計劃與預算評估、成效預期分析。 社群平台也是一大市場,經營粉專就像是開一家店一樣,在品牌創立、產品定位前,設定目標族群絕對是執行FB行銷的首要步驟。 而鎖定目標族群的思考方向可以從:性別、年齡、居住地區、關注取向等著手,若一開始明確設定目標族群,未來在粉專上的經營能掌握大方向,活動規劃也更有脈絡。 其實每個社群網路的使用者年齡層、居住地、和使用目的都有差異,所以針對不同的社群來規劃策略是很重要的。 例如,曾經風光一時的Facebook,現在早就沒有多少年輕人在上面分享自己的生活,反而都轉移陣地到 Instagram。 電子商務的快轉,加速世界貨幣流動的速度和方式,期待可以透過TransBiz讓更多台灣的品牌站上國際的舞台,然後大聲的說「We are from Taiwan」。 雖然近兩三年來社群媒體成為行銷的熱點,Facebook 不斷推出新功能新的行銷玩法,不管是影片、直播或是拍賣社團,電子報 Email 行銷可能已經不是最潮的行銷手法,但仍是可以嘗試的行銷方式。 如果你追蹤許多名人、網紅、部落客,那麼你對聯盟行銷一定不陌生! 就是俗稱的「業配文」,每個為它推廣、背書、代言的人,可能會有一組特定的折扣代碼,只要你在活動的時間內,輸入這些部落客、網紅、名人從廠商那邊獲得的優惠折扣代碼,或是透過特定的連結到活動促銷頁面購買,「代言人」們就可以拿到一定比例的回饋金。 聯盟行銷:幫商家分享產品連結,商家賺越多,分享者也賺越多。 Facebook 的廣告是透過你的行銷目標分類,分別是「品牌認知」、「使用意願」以及「轉換行動」,你可以透過希望與潛在目標客群的互動方式點選不同類型的廣告。 網紅/KOL行銷 是一種找有影響力的名人合作,以推廣產品或服務的行銷手法。 影響者行銷的合作方式有業配、分潤、品牌聯名、代言、合資公司… 等。 內容行銷是唯一一種歷久不衰的廣告,從電子郵件到社交媒體經營,從網頁SEO到數位電子看板,無所不在。 每個營銷活動都會從一個很棒的內容開始,而且故事往往是非常受歡迎的類型,許多人誤解,內容行銷來自於部落格、YT、推文等經營,但其實即使是一張印刷傳單,都有很大的力量。 網路行銷的每一個動作都可以追蹤成效,而企業應該要做的就是不斷地追蹤成效,並調整策略方向,在市場中驗證自己的行銷操作得宜性。 貼文規劃與排程包含內容方向及發布時間。 內容方向的規劃主要重點在於你寫的內容是不是目標族群想看的? 在貼文中除了可放入CTA連結,搭上時事議題也能讓讀者更有感觸。 而發布時間的安排也需要多加思考,貼文發布時間不宜過度集中或過度分散,可以根據Facebook的洞察報告,決定貼文該發在哪個時間點接觸的人數最多。 seo 任何社群平台都不能盲目地經營,必須要制定清楚的主要轉換目標,無論是增加粉絲數量、提高網站流量、增加收益等,擁有明確的轉換目標,並思考該怎麼發布貼文才能達到設定的目標。 如果你屬於B2B的銷售模式,運用付費廣告或許看似理所當然,卻是一種很昂貴的營銷方式。 有別於把社群媒體作為只是一個推廣的管道,Gary 認為應該要在每個平台上,用使用者習慣的語言,來傳遞你的訊息,才能獲得粉絲們的認同。 就像是使用 FB 的人跟 IG 有年齡上與內容上的差距與喜好;Facebook 的使用者習慣看較簡短的內容,而長篇的資訊則是在個人的部落格或是 Youtube 影片中呈現;Twitter 的影片平台 Vine,會竄紅的不是音樂家就是搞笑專家。 「關鍵字排名 KPI 目標達成」是真正讓客戶和SEO公司獲利、雙贏的服務項目! 首次達成目標最難(較高的一次性費用),後續維護相對容易(可選、較低的月費)。 24.林慧婷(2002),「傳統通路與虛擬通路中不同顧客保留策略影響顧客信任、承諾、與離去傾向之比較研究」,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行銷與流通管理系碩士論文。 2.楊淑晴(2000),「網路花坊在網頁上資訊呈現之行銷組合分析與探討」,國立中山大學社會科學季刊,第2卷,第1期,頁4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