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ounting0003 (24)
Beckhoff自動化銷售額增至1182億歐元
評估可能會考慮各種因素,例如營銷設計、營銷工具、語言、對兒童特別有吸引力的主題或角色的存在、年齡限制、是否包含直接購買鏈接、 ETC。 國家執法當局或法院不受貿易商自己對相關商業實踐目標群體的定義的約束,儘管可以考慮這一定義。 評估還應考慮交易者為保護未成年人免遭直接招攬而採取的措施。 營銷人員需要針對實際接觸到的消費者進行定制營銷,而不僅僅是目標受眾。 在 Orange Polska 案的判決中,法院指出,在快遞員在場的情況下簽署合同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被視為第 eight 條至第 9 條所禁止的侵略行為。 必須考慮交易者在特定情況下的行為,他對消費者施加的壓力嚴重限制了消費者的選擇自由,使消費者處於不舒服的境地或擾亂了他對交易決策的思考。 因此,必須審查普通消費者對產品的選擇或行為自由是否受到“顯著”損害。 公司設立 《消費者權利指令》規定了有關在簽訂合同之前向消費者提供的信息的幾項規則,例如在電子商務網站上、在賣方訪問期間或在銷售電話期間(第 5 條(1)) (d ) 和第6 條(1)(g))。 電子商務指令第5(1)(c) 條規定,在線服務提供商必須向服務用戶和主管當局提供“有關服務提供商可用性的快速聯繫信息,以及支持通信的直接有效數據,包括您的信息” 。 對於網上商店,電子商務指令第 5 條要求貿易商輕鬆、直接和持續地提供其姓名、地址和其他數據,包括電子郵件地址。 此外,根據電子商務指令第10條,還必須在訂購前提供某些信息(例如正式簽訂合同之前要採取的各種技術步驟)。 國家當局對一家提供人壽保險產品但未在廣告中包含有關產品的重要信息的交易商提起訴訟。
只有少數成員國的消費者保護機構在合同條款領域擁有特定權力,可以禁止未經談判而適用一般合同條款,因為他們認為這是不公平的,而不必將貿易商告上法庭(61)。 在 Pereničová 和 Perenič 案的判決中,法院澄清了上述指令之間關係的某些要素(56),該判決涉及一項信貸協議,其中規定費用的年百分比率低於實際費用率。 第 3(6) 條要求成員國向委員會通報其已通過的國家立法及其後續修正案,以便委員會可以在單獨的網站上讓消費者和貿易商輕鬆獲取此信息 (8)。 聯邦快遞(如適用),並在付款時附上發票和序列號。 您有責任支付使用您的客戶 ID 和註冊號使用該應用程序時產生的所有費用。 會計師事務所 在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市場行為的純潔性受到極其嚴格的法律(競爭法、拉巴特法、卡特爾法、不正當競爭法等)的保護。 還建議在獨立進入市場之前對其進行研究,因為製裁可能會給匈牙利企業家帶來難以承受的經濟負擔。 由於進入市場的成本非常高,在直接交付到德國市場的情況下,有必要非常仔細地選擇最合適的銷售鏈要素和形式。 這可以是獨立貿易商(進口商、批發商、零售商)或中間人(商業代表、佣金代理、獨家代表等)。 我們可能會提供聊天室、留言板、公告板或互動區域,訪問者可以在其中發表評論或信息,包括個人信息。 在這種情況下,請務必在進入之前檢查已發布的規則,因為它們以及我們的一般條款和條件對您具有約束力。
(52) 93/13/EEC 指令第 3(1) 條。 (4) 指令第 4 條和第 (5)、(12) 和 (13) 條。 報價必須明確說明可選附加服務的價格和詳細信息,特別是個人豁免選項,在此基礎上減少發生損壞時需要支付的金額,以及主要是駕駛員仍需支付的費用。 激進的銷售方式給潛在買家帶來巨大壓力,例如,將他們“鎖”在一個進行無休止演示的房間裡,有時他們不能在不簽合同的情況下離開。 簽署合同之前的誤導性信息,使客戶產生錯誤的印象,即可用的度假地點選擇實際上是無限的,或者合同可以輕鬆出售或交換。 消費者經常在合同簽訂後不久發現這些信息不正確。
由於本公告反映了撰寫本文時當前的專業立場,因此其中包含的指南可能需要稍後進行修改。 公司登記
兩項規定之間存在衝突,或者其他歐盟立法的內容與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相關規定重疊,例如通過更詳細地規範相關行為和/或將其應用於特定部門(20)。 因此,在商業慣例方面,《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不涵蓋關於保護人的尊嚴、防止基於性別、種族或宗教的歧視,或描繪裸體、暴力或反社會行為的國家規則。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並不排除在最終價格無法“提前合理計算”的情況下使用“底價”。 (377)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9) 條允許成員國進一步規範涉及賭博活動的 B2C 商業行為。 例如,在比利時、荷蘭和斯洛伐克,賭博監管機構認為某些類型的戰利品箱符合賭博資格。 設立公司 由於該領域存在大量歐盟部門立法,因此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安全網”性質在此尤為明顯(435)。 說服消費者與零售商的內容互動是商業實踐的基本組成部分,尤其是在線和離線世界中的廣告。 然而,數字環境允許零售商根據消費者數據更有效地應用他們的實踐,具有高可擴展性,甚至是實時動態的。 營銷人員可以利用基於消費者行為和偏好匯總數據的更高水平的知識,例如通過連接不同來源的數據,來開發個性化的說服實踐。 營銷人員也可能有機會進行調整以提高其做法的有效性,因為他們不斷測試其做法對消費者的影響,從而更多地了解他們的行為(例如通過 A/B 測試)。
此類聲明可能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5 條和第 6 條,該指令禁止有關產品基本特徵的誤導性做法;在某些情況下,附件一第 17 點可能會禁止此類主張。 為了幫助打擊此類做法,委員會召集了參與消費者保護合作網絡的國家當局,並就如何應對與新冠病毒相關的欺詐行為採取了共同立場 (246)。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根據具體情況評估,如果貿易商未遵守該指令第 6 條和第 7 條的信息要求,則此類商業行為可被視為不公平。 汽車租賃公司租賃滿箱汽車時,消費者必須提前支付燃油費的信息,第6條第(1)(b)和(d)條,第7條第(1)條和第7條基於a)點c) 第 . 條第 (4) 款,在某些情況下可被視為重要信息。 會計事務所 該成本可能被認為是非可選的,因此根據指令第 6(1)(d) 條和第 7(4)(c) 條構成產品總價格的一部分,並且有關此的信息必須在預訂流程開始之前提供延長時間。 要求不想購買旅行保險的消費者在預訂機票時點擊“無保險”選項的做法,很可能是《消費者權益指令》第22條和《航空運營條例》第23條(屬於第 1 段)。 在《消費者權利指令》生效之前,一些國家當局已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對此類行為提起訴訟。 這些貿易商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對消費者承擔的專業謹慎義務不同於《電子商務指令》第 14 條中規定的針對服務非法存儲信息的免責制度,同時也是其補充。
在 Kamenova 案件中,一個人在網站上發布了總共 8 個各種新舊物品的銷售廣告 (117)。 法院認為,銷售的目的是為了獲取利潤,或者自然人同時在在線平台上發布數個提供新貨和二手貨出售的廣告,這一事實本身並不足以將該人認定為“經銷商”。 國家法院在確定法律地位時必須考慮各種非詳盡和非排他性的條件。 第13 條第(3) 款和第(4) 款提供了額外的、更規範的規則(與第(1) 記帳士 款中包含的一般規則相比),涉及根據《消費者保護合作條例》,根據國家法律必須採取的一致行動的製裁措施。 如果自律守則的負責人嚴格準確地應用守則中包含的規則,和/或獨立的自律機構嚴格執行這些規則,那麼行政和司法執法行動的需要可能會減少。 此外,如果要求較高且行業參與者普遍遵守,這些規則可以為國家主管部門和法院審查是否存在不公平商業行為提供有用的參考。
因此,《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中的普通消費者概念必須始終根據條約第 114 條進行解釋,該條規定了高水平的消費者保護。 就《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而言,以折扣價出售其組織的藝術展覽門票的市政府可被視為經銷商。 法院一貫認為,即使在消費者不質疑合同條款公平性的情況下,國家法院也必須依職權評估不公平合同條款 (62)。 依職權檢查的要求是合理的,因為考慮到《合同不公平條款指令》建立的保護製度是基於這樣的原則:與賣方相比,消費者在談判機會和利益方面均處於不利地位。 公司設立 信息水平,這種情況導致接受賣方預先確定的條件,而消費者無法影響其內容(64)。 因此,存在一個真正的危險,即消費者,特別是由於缺乏意識,不會依賴旨在保護他們的法律規範。 此類信息要求通常比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下的信息要求更為具體。 除具體規則外,有關有組織旅行形式的指令並不妨礙將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適用於旅行套餐和旅行服務團體。
事實上,這樣的計算機是不可能獲得的(272)。 國家主管部門在競賽廣告中發現了使用增強現實 (AR) 進行的直接呼叫。 讀者將 AR 應用程序下載到手機上並觀看與視頻材料相關的故事。 合格會計師 這些視頻包含許多類似漫畫的視覺效果和聲音效果。 故事的最後,應用程序中出現命運之輪,讀者有機會贏得音樂會門票。
在提供這些附加信息之前,應明確解釋為什麼投資者需要這些信息來進行知情評估,並且該信息應詳細說明復雜的財務歷史或重大財務承諾對發行人或發行人業務的影響。 從評估的角度來看,服務的使用是否需要消費者有意識的行為或者消費者是否可以禁用服務都無關緊要,因為在沒有足夠信息的情況下,無法確定消費者是否可以自由地使用服務。 國家當局和法院的任務是確定國家規定是否旨在保護消費者利益。 該指令僅在其目的是保護消費者的情況下排除了國家禁止虧本銷售的規定。 領取獎品的費用無關緊要,因為這種做法已包含在附件一中,因此該指令旨在避免對每個案例的具體情況進行困難評估,例如在比較獎品的價值和費用時應該領取獎金。 會計服務 附件一第 31 點禁止以消費者支付金錢或承諾承擔費用為條件來驗證獎品的任何做法。 如果國家規定禁止預售期間降價的目的是為了保護消費者的經濟利益,則不能與該指令相一致。 除某些例外情況且不考慮具體情況的國家法規普遍禁止賣方向消費者提供鏈接報價,這違反了該指令。 (399)關於航空運輸,《航空航班運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可選附加費必須在每次訂票流程開始時以清晰、透明、清晰的形式顯示,並且客戶決定是否接受。
由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不適用於企業對企業 (B2B) 關係,因此它不規範零售商和製造商之間 B2B 合同關係背景下此類執法行動的後果。 法院在 Bankia 案的判決中明確表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與不為行為準則提供法律約束力的國家法規並不衝突 (175)。 法院認識到,根據第 6 條第(2)(b)款,貿易商不遵守行為準則中包含的承諾可能構成不公平的商業行為,但該指令並不要求成員國對貿易商施加直接後果。 貿易商僅僅是因為他們不符合行為準則的要求(176)。 有關這些方面的主張已成為一種營銷工具,用於緩解消費者對貿易商是否遵守道德和社會標準日益增長的擔憂。 當消費者必須在質量和價格相似的兩種競爭產品之間進行選擇時,此類聲明可能會影響消費者的交易決定。 因此,它們可以被視為“與產品的促銷、銷售或服務直接相關[...]”,並因此構成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含義內的商業行為。 由於道德/企業社會責任聲明與環境聲明之間存在顯著相似性,適用於環境聲明的原則也可能適用於道德和企業社會責任聲明(參見第 four 會計師.1 節)。 交易者違反《通用數據保護條例》和《電子通信數據保護指令》並不總是意味著該行為也違反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 然而,在評估UCP 指令下商業行為的一般不公平性時,必須考慮到這種對隱私和數據保護的侵犯,特別是當貿易商違反隱私和數據保護要求處理消費者數據時,即直接為企業或任何目的處理消費者數據。 其他商業目的,例如分析、個人定價或大數據應用。
負責整個要約和個別部分的聯繫人,以及要約所在國家/地區的經銷商的名稱和地址(如果發行人或要約人知道)。 如果發行人的股東擁有優先購買權且該權利受到限製或撤銷,則必須說明發行價格的依據(如果發行的證券可以現金購買),以及限製或撤銷的原因和受益人。 B) 已確定或將確定最終投標價格的評估方法和標準和/或條件,以及對所用評估方法的說明。 有關證券的預期報價以及向證券承銷商或買方收取的成本和稅費的信息。 如果發行人知曉,有關主要股東或發行人行政、管理和監事會成員是否打算認購證券,或者是否有人希望認購超過要約金額百分之五的信息。 記帳士 如果是新發行,則需提供有關生產和/或發行證券或將來將生產和/或發行證券所依據的決定、授權和批准的聲明。 有關證券是否已記名或不記名,或者是否已印刷或非物質化的信息。 在標題為“風險因素”的部分中,以有限的類別介紹所提供和/或引入市場的證券的特定基本風險。 D) 投資者應自行評估投資這些證券是否適合自己。 在適當的情況下,負責證券登記冊某些部分的人員的聲明,表明據其所知,其負責的證券登記冊部分所包含的信息與事實相符,並且沒有事實證券登記冊的這些部分被遺漏,可能會影響從中得出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