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烏干達做生意 國家消費者保護機構通過歐洲消費者保護合作網絡 (CPC) 採取行動,針對提供應用內購買的網絡遊戲實施了聯合執法措施。 據澄清,雖然應用程序開發者主要對應用程序的內容負責,但應用程序商店提供商也可以負責確保在其平台上運行的遊戲不包含對兒童的直接吸引力(115)。 該定義不僅包括代表自己行事的交易者,還包括“代表”或“為了另一交易者的利益”行事的個人,包括消費者。 如果某項措施或國家實踐違反了 TFEU 第 34 條,則原則上可以根據 TFEU 第 36 條或基於法院認可的公共利益的強制性規定來證明其合理性。 國家當局必須證明這些原因之一證明限制貨物自由流動是合理的 (98)。 此外,成員國有責任證明其監管對於有效保護(99)中提到的公共利益是必要的。 指令 (82) 的 2018 年修訂版將其中一些規則擴展到視頻共享平台(第 28b 條)。 該披露必須足夠重要,足以充分告知接收該內容的普通或弱勢消費者。 例如,如果有關商業通信的信息未顯著顯示(例如長免責聲明末尾的主題標籤;僅標識交易者)或迫使消費者採取進一步行動(例如單擊“閱讀更多”按鈕)(360)。 禁止虛假陳述消費者評論並不影響商家的權利和義務,商家提供評論以阻止虛假負面評論,作為確保評論來自實際使用或購買產品的消費者措施的一部分。 公司設立 積分適用於所有能夠搜索“產品”(即商品、服務、數字內容)的商家,包括搜索引擎。 在水療中心,通過團購平台購買可享受 50% 的折扣。 這種商業行為構成了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1)(b) 條以及附件一 (157) 第 8 點的違反。 消費者保護機構將追債行為列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所涵蓋的售後交易行為,並對追債機構處以罰款,因為該機構誤導債務人消費者,了解未能及時清償債務的不利後果的程度和嚴重性。 收債機構也未能正確告知客戶債務的確切合同依據,並給他們帶來了不允許的心理壓力(131)。 在這種情況下,相關機構的公共或私人性質以及其任務的具體性質都無關緊要。 對於此類侵權行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13(3)條要求成員國確保可以處以罰款,最高罰款至少為貿易商年營業額的4%。 因此,成員國可以將最高罰款門檻設定為高於貿易商年營業額 4% 的水平。 他們還可能選擇根據更大的基準來罰款,例如零售商的全球銷售額。 同樣,他們可以將在消費者保護合作框架內採取一致行動的製裁範圍擴大到其他類型的侵權行為,例如國內侵權行為。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或其他歐盟二級法律未涵蓋的許多商業行為可能符合凱克判決含義內的銷售協議。 如果這些銷售協議導致基於產品原產地的法律或事實上的歧視,則屬於 TFEU 第 34 條的範圍。 從法律上講,當措施具有明顯的歧視性時,歧視就發生了,但實際的歧視要比這複雜得多。 特定行為違反 TFEU 第 a hundred 會計服務 and one 或 102 條這一事實並不自動意味著根據《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該行為也是不公平的(反之亦然)。 該航空公司只允許小件行李進入機艙,前提是它們可以放在前一個座位下,但重量不超過10公斤的大件行李必須支付行李費或購買優先登機牌。 法院認為,關於手提行李的規定造成了雙方合同關係的嚴重不平等,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408)。 在宣傳航班機會時,交易者必須確保有關座位和航班可用性(例如“最後一個可用座位”)的聲明清晰且真實。 此類聲明應在適當的情況下包括適當的說明(例如,“本網站上按此價格的最後一個座位”)。 在宣傳航班的具體價格(例如,“價格 19.99 歐元起”)時,考慮到廣告的尺寸,推薦價格必須以合理的金額提供。 登記工商 此外,如果以後無法以相同價格提供,商家只能提供限時優惠。 除了歐盟消費者保護規則外,還有歐盟競爭規則來防止市場失衡。 2020年7月16日發起的有關消費者物聯網的部門調查(388)部分是基於由於物聯網設備缺乏互操作性而導致消費者依賴的潛在風險。 此外,委員會關於《數字市場法案》的提案旨在通過對看門人平台的新義務來解決消費者依賴的風險(389)。 可能會發生消費者的選擇受到限制、購買的產品質量下降、合同條款發生不利變化和/或消費者由於依賴服務提供商而支付高價的情況。 證券創建和/或發行所依據的決議、許可和批准聲明。 應發行人的要求或在發行人參與信用評級程序的情況下對證券進行信用評級。 對評級含義的簡要解釋(如果信用評級組織之前已發布過該評級)。 如果證券登記冊無法規定發行證券的最高金額,則證券登記冊規定,在向公眾提交證券發行數量後兩個工作日內可以撤回對證券購買或認購的接受。 B) 如果證券以非物質化形式登記,則為管理登記冊的組織的名稱和地址。 A) 關於證券是否記名或不記名,或者是否印刷或非物質化的信息。 會計師事務所 B) a) 點中提到的證券類別的國際證券識別碼(“ISIN”)。 A) 向公眾發行和/或引入市場的證券的類型和類別。 穩定交易的目的是為了在穩定期間保護證券的市場價格。 與存款證相關的銀行或其他擔保,其目的是保證發行人的義務。 如果為了發行存託憑證而發行新的基礎股票,則必須就發行或發行或將來將發行基礎股票所依據的決定、許可和批准作出聲明。 標的股票的類型和類別,以及國際證券識別碼(“ISIN”)。 除非法律要求,我們絕不會與想要將您的個人信息用於其自身目的的第三方共享,並且我們絕不會出售您的個人信息。 作為全球公司集團的一部分,NCH 可能會將您的個人數據轉移或披露給位於歐洲經濟區 (EEA)、英國 (UK) 或美國的 NCH 集團內的另一家公司/子公司。 我們只能將您的信息用於您向我們提供信息的目的。 您不需要郵寄、快遞或親自將它們發送到辦公室或郵箱。 您必須等待付款確認和要求提供附加信息的電子郵件,然後才能上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