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isztián Osztopáni 博士,律師,sbgk 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公益法律工作雖然由於上述原因至關重要,但仍應與非法律志願工作或其他形式的慈善事業區分開來。 在製定律師事務所的公益項目結構時,將公益工作與其他形式的志願服務和慈善事業分開非常重要(即使是同一個人協調,例如公益法律工作和志願者活動)。 慈善事業和公益工作可以在結構上共存的唯一方面是預算。 對慈善費用有單獨預算的律師事務所通常設有一個委員會(慈善捐款委員會)來管理這些贈款的授予。 設立公司 之後,委員會制定程序,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可以通過該程序為他們喜歡的慈善機構請求支持。 監督慈善開支的委員會的職責也可以擴大到公益活動。 如有必要,可以設立一個新的委員會來管理公益項目的預算(這可以是公益預算委員會),該委員會使用與決定慈善支出的委員會類似的程序。 與大多數行政和管理任務一樣,公益預算的管理方式因辦事處而異。 它旨在盡可能支持特定律師事務所實現公益目標和需求。 律師公益項目的所有方面(包括公益預算(如果公司選擇單獨預算),都必須設計成適合企業文化,允許最有效地利用資源,並創建完全集成的公益實踐。 律師事務所必須在其係統中記錄律師的無償服務時間。 如果沒有它,各辦事處就無法確定他們是否實現了公益目標,也無法充分評估其公益計劃(見第 3 會計.2 和 6.2 節)。 律師事務所定義的公益活動可能包括向有需要的人或非政府組織(NGO)提供免費法律援助,其主要受益者是弱勢社會群體,例如:窮人。 它還可以包括與公共利益問題相關的法律支持(例如,如果沒有免費法律支持,民法案件可能無法起草)或弱勢社會群體的代表。 它還可以擴展到向較小的非政府組織提供免費贈款,這些非政府組織雖然主要不是幫助窮人,但由於其規模而無法負擔市場定價的法律服務。 律師事務所還必須考慮對特定案件感興趣的律師是否擁有足夠的經驗或能夠獲得必要的培訓,以確保事務所及其律師所期望的服務質量和水平。 登記工商 公司可以通過尋找方法來減輕或補償缺乏經驗或培訓的情況,例如將公益案件分配給經驗豐富的律師團隊,從而避免拒絕複雜的公益案件。 在任何情況下,向無償客戶收取費用都是不可接受的做法。 如果律師事務所向委託人收取律師費,則不被視為無償服務。 律師事務所及其無償委託人可以同意後者承諾支付與無償代理或無償諮​​詢相關的部分或全部費用。 此類費用可包括例如法庭費用/費用、與獲取官方文件相關的費用、登記費等。 為了確保高質量的公益代理,律師事務所必須按照與律師事務所以及為固定客戶提供的工作相同的規律和標準評估每位(候選)律師的公益工作(見第6.1點)。 律師事務所應制定啟動、開展和終止公益工作的正式程序。 有關律師事務所識別公益機會的機制的描述,請參閱第四節。 另一方面,外部成本不是常規開支,因此在大多數運營公益項目的律師事務所中,它們需要事先獲得委員會或合夥人的批准。 這些通常是昂貴的項目,例如法庭費用、專家或(私人)調查員的參與,儘管它們對於工作來說是必要的,但它們超出了常規成本。 社區服務對於改善社會非常有價值,有助於與客戶和更廣泛的社會建立更密切的關係。 志願服務允許律師和社區其他成員之間進行開放式合作,而無需無償法律工作所需的正規化和專業化。 因此,雖然不能算是公益法律工作,但志願社區服務對於律師和律師事務所來說絕對是一次寶貴的經驗。 由律師事務所決定委託誰編寫和批准第一版公益手冊。 建議公益主席或委員會參與這一過程,即審查詳細的公益政策和程序。 根據上述規定(見2.2.3(b)),對於正在進行的公益案件,如果需要進行重要的人事變動,必須立即公告。 應盡一切努力避免決策如何、由誰以及通過什麼過程進行的含糊不清,並且在可能的情況下,應在相對精確的指導方針的基礎上進行。 隨著商業趨勢和全球化的發展,人們對企業社會責任 (CSR) 的興趣與日俱增。 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自我監管的一種形式,企業對其活動對受影響群體和社會其他階層的影響承擔責任。 客戶和消費者對公司施加越來越大的壓力,要求其保持負責任的做法,這不僅有利於消費者,而且有利於工人、自然環境和整個社會。 會計師 由於企業客戶經常尋求“有社會責任”的律師事務所來處理其法律事務,因此(a)法律環境中的企業社會責任和(b)無償法律支持的概念可能會引起一些混亂。 作為另一個因素,企業客戶在考慮律師事務所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被稱為“社會責任”時,也可以考慮其公益計劃。 律師事務所建立了正式的公益工作治理/監督體系,以確保律師能夠以專業的方式開展公益活動,並提供與向付費客戶提供相同標準的公益支持。 監督合夥人可以是特定律師(候選人)的導師,或者律師(候選人)可以請在特定事項上具有特殊知識或經驗的合夥人作為特定公益案件的監督合夥人。 還建議公益協調員定期檢查所有公益案件的狀態(見第 2.2.three 工商登記 (b) 點)。 慈善捐贈不能被視為無償工作,即使它們包含在上述預算結構中。 作為董事會成員的律師必須澄清他何時以法律身份為非政府組織行事(如果可能出現這種情況),這一點非常重要。 有些律師事務所不允許律師事務所為其中一位律師合夥人擔任董事會成員的非政府組織開展法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