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組建 設立您的公司 (5)公共監督系統有權在必要時對法定審計師和審計事務所進行調查,並採取適當措施。 (3) 成員國祇能在國際審計標準之外規定審計程序或要求,或者在特殊情況下省略其中的一部分,如果這些程序或要求來自與法定審計範圍相關的具體國家法律要求。 成員國應確保這些審計程序或要求符合第 (2) 款的 b) 和 c) 點,並應在採用之前將其傳達給委員會和成員國。 (1) 成員國應確保法定審計師或審計公司在法定審計期間接觸到的所有信息和文件均受到適當的保密和專業保密規則的保護。 (3) 在不影響第 eleven 合格會計師 條的情況下,成員國主管當局只能批准至少滿足第 4 條和第 6 條至第 10 條要求的自然人為法定審計師。 審計委員會和有效的內部控制系統有助於最大限度地降低財務、運營和合規風險,並提高財務報告的質量。 成員國可以規定,分配給審計委員會或類似機構的任務可以由整個行政或監督機構來執行。 就第41條規定的審計委員會的任務而言,法定審計師或審計事務所不以任何方式從屬於委員會。 然而,審計師和審計事務所獲得職業賠償保險的能力可能會因其是否承擔無限財務責任而受到影響。 就其本身而言,委員會打​​算研究這些問題,同時考慮到各個成員國的責任制度可能存在很大差異。 公共監督系統的資金必須安全,並且不受法定審計師和審計公司的任何不良影響。 記帳士 (3) 成員國應要求適當公佈對法定審計師和審計事務所實施的措施和製裁。 (2) 各成員國應指定負責批准法定審計師和審計公司的主管當局。 由於分支機構不是獨立的法人實體,因此不提供有限責任保護。 然而,澳大利亞稅收制度包括資本弱化製度,如果單位的債務與股本比率超過一定限度,該制度會限制利息費用的扣除。 資本弱化規則僅適用於每年債務扣除(即利息和借貸成本)超過 200 萬美元的情況,因此它們實際上只適用於大型企業。 沒有法定的最低投資額——一家新公司的股本只需 1 美元即可成立——因此投資取決於擬議業務的資金需求。 由於這些原因,您通常需要 four 週的周轉時間來建立澳大利亞企業。 首先,註冊後,我們會檢查公司數據,看看它們是否已準確記錄在公司登記冊中。 我發現,缺乏足夠的信息和缺乏信息往往會導致遲到的證明產生事後無法糾正的後果。 公司設立 如果公司從公司法院的命令中得知稅號被取消和強制取消的命令,那麼一切都還不錯。 自強制撤銷程序開始之日起第九十日內,公司可以請求公司法院宣告公司繼續經營的條件成立,並終止針對其的強制撤銷程序。 但是,只有當公司提供文件證明(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擁有有效的稅號時,才能做到這一點。 如果納稅人未履行向 NAV 提交一般銷售稅匯總申報的義務,或在法定期限後三百六十五天內提交每月稅收和繳款申報的義務,將導致取消稅號。 如果納稅人在第二次請求後仍未履行交存或公佈報告的義務,NAV 將依職權刪除納稅人的稅號,並立即通過電子方式通知公司法院,同時啟動公司宣告解散。 為了保護第三方,所有經批准的審計師和審計公司必須在公開的登記冊中註冊,其中包含有關法定審計師和審計公司的基本信息。 (3) 對於公共利益法人實體,管理機構或監事會任命法定審計師或審計事務所的提議必須以審計委員會的建議為基礎。 (1) 成員國應確保在進行法定審計時,法定審計師和/或審計公司獨立於被審計法人實體,並且不參與被審計法人實體的決策。 任何在其他成員國主管當局註冊為法定審計師以及在第三國註冊為審計師的任何其他註冊,並註明註冊機構名稱和註冊號(如適用)。 成員國應確保法定審計員參加適當的繼續教育計劃,以將其理論知識、專業技能和價值觀保持在足夠高的水平,並且不遵守繼續教育要求將導致適當的製裁,如第三十條。 會計師事務所 公共利益法人受到更嚴格的監管,在經濟上發揮著更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審計其年度或合併年度報告時必須採用更嚴格的要求。 法定審計師根據本指令獲得的審計師資格應被視為同等。 因此,成員國不再允許審計公司的多數投票權由當地認可的審計師行使,或者審計公司行政或管理機構的大多數成員由當地認可。 (四)法定審計師或者審計事務所有義務向審計委員會報告法定審計過程中出現的關鍵問題,特別是與財務報告過程相關的內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授予准入的基本條件之一是第三國主管當局滿足委員會認為適當的要求。 在委員會就此事做出決定之前(在不影響委員會的情況下),成員國可以審查這些要求是否充分。 (2) 為了確保本條第(1)款的統一適用,其中提到的等效性應由委員會與成員國合作進行評估,並根據第(2)款中提到的程序確定。 第48條.在委員會做出決定之前,成員國可以評估本條第 1 款中提到的等效性或依賴其他成員國進行的評估。 如果委員會認為未滿足本條第(1)款中提到的等效要求,則可以授權相關審計師和審計實體在適當的過渡期間根據相關成員國的要求繼續開展審計活動。 合格會計師 (1)成員國的監管規定尊重母國監管原則,並由法定審計師或審計事務所批准的成員國以及被審計法人實體總部所在地的成員國進行監督。 (3) 成員國應確保法定審計師或審計公司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記錄對其獨立性的所有重大威脅以及為減少這些威脅而採取的預防措施。 法定審計師或審計事務所由股東大會或被審計實體的成員任命。 為了保護審計師的獨立性,重要的是,只有在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才能解僱審計師,並且這些理由必須傳達給負責公共監督的當局。 在合併(合併)年度報告的情況下,明確界定對集團要素進行檢查的法定審計師之間的職責非常重要。 如有必要,收到請求的主管當局應立即採取必要措施獲取所請求的信息。 以這種方式提供的信息須遵守專業保密義務,該義務對收到該信息的主管當局僱用或以前僱用的人員具有約束力。 (2) 為了確保對審計行業的信任以及本條第(1)款的統一適用,委員會可以根據第(1)款中提到的程序採取基於原則的職業道德監管強制措施。 (2) 根據第 45 條註冊的第三國審計實體應在登記冊中明確註明,而不是審計事務所。 (5) 委員會可根據第 forty eight 條第 (2) 款所述程序,確定本條第 (4) 款所述的例外情況,以促進主管當局之間的合作並確保統一適用本條第(四)款的規定。 被請求成員國的主管當局已針對這些人從事同樣的活動發布了最終決定。 (2) 委員會可根據第 48 會計師事務所 條第(2)款所述程序採取實施措施,以增加公眾對審計職業的信任,並確保第 (1) 款 a)、b) 和 e) 至 j )統一應用積分。 (4) 第 (1) 款和第 (2) 款的規定繼續適用於已完成特定審計任務的法定審計師或審計事務所,以及與此相關的前法定審計師或審計事務所。 第(二)款第二項所述的自行審計或自身利益的情況,法律允許或不允許審計的情況。 成員國應確保公共監督體系的監管規定能夠在成員國監督活動領域實現共同體層面的有效合作。 為此,成員國指定一個法律實體,專門負責確保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