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與商業之間的區別 比較相似術語之間的差異 Life 2023 商業實踐中強調,如果半年費確實導致普通消費者做出原本不會做出的交易決定,那麼半年費根本就不是收費,或者只是以不太明顯的方式收費。 此外,委員會關於住宿分時度假指令的報告強調了與終止住宿分時度假合同相關的反復出現的消費者問題。 報告指出,這一問題可以在國家法律層面上並通過更好地執行相關歐盟消費者保護法的工具來有效解決。 特別是,根據第 6(1)(d) 條和第 7(4)(c) 條,必須始終說明應付總價,並且必須包括在發布/時不可避免和可預見的適用成本和稅費。 例如,就航空運輸而言,根據特定行業立法 (394),必須始終註明最終應付價格,並包括適用的機票或航空關稅以及所有適用的稅費、收費、附加費和費用。 該指令還適用於涉及使用算法、自動決策和人工智能(AI)等技術的實踐和產品。 這包括商家在廣告、銷售和售後階段向消費者應用的所有 B2C 實踐,例如使用跟踪和定位技術、算法個性化、動態優化和共享賬本技術。 《生態標籤條例》(334)建立了自願性生態標籤授予制度,其目的是推廣在整個生命週期中減少對環境影響的產品,並為消費者提供有關產品對環境影響的準確信息。 根據第 7 條第(2)款,如果經營者未能說明特定商業行為的商業目的,如果這可能導致普通消費者做出他本不會做出的交易決定,則構成欺騙性遺漏。 由於禁止與“雙重質量”相關的欺騙行為不僅限於食品,並且考慮到對其他消費品中類似行為的擔憂(188),歐盟委員會將從2021年起針對清潔產品、洗滌劑和化妝品開展試點研究。 當貿易商向不同成員國的消費者展示成分或特性存在顯著差異的產品變體時,他們必須將自己置於普通消費者的位置,並檢查普通消費者是否有可能將這些不同的變體視為相同。 公司登記 在這方面,貿易商可以從現有的良好分銷實踐中獲得靈感,即公司展示不同版本的食品(在每個國家市場同時提供),使消費者清楚地看到差異,同時保持識別產品的共同元素。 根據第六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經營者不得在消費者權益方面誤導消費者。 《消費者權利指令》第 8(5) 條還對隱性營銷的一個特殊方面進行了規定。 關於消費者權利的指令還在第 8(2) 條中包含了提高在線支付透明度的具體規則。 根據第 8 條第 2 款,對於以電子方式簽訂的遠程合同,貿易商有義務提供有關商品或服務的基本特徵、價格加稅、合同期限以及消費者義務的信息。 以清晰、清晰可見的方式,以及在消費者下單前直接在訂單上提供;在訂購過程的早期階段提供這些信息是不夠的。 還必須向消費者提供明確承認訂單需要付款義務的可能性,包括常規金額,例如通過單擊明確標記的按鈕。 一次性付款的金額和任何後續定期付款的金額都必須清楚地傳達給消費者。 歐洲法院在 Bankia 案 (65) 的判決中回顧,根據《合同不公平條款指令》審查合同條款公平性的國家法院,甚至可以依職權評估商業合同條款的不公平性。 工商登記 如果標的資產的發行人屬於同一集團,則必須在股本證券登記文件或(如適用)股本證券二次發行登記文件或成長型公司的歐盟登記文件中提供有關發行人的信息對於股本證券規定 為了促進貿易商正確申報其身份,《消費者權利指令》6a。 第十二條第(一)項還規定,網絡市場服務提供者必須警示消費者,如果第三方銷售者聲明其不是經營者,則其不能行使消費者權利。 在這種情況下,招股說明書必須包含一個顯著的警告,表明集體投資計劃無法獲得本應包含在招股說明書中的某些信息,因此與特定基礎發行人、集體投資相關的信息披露程度較低。 符合點中指定的要求在這種情況下,招股說明書必須包含一個顯著的警告,表明集體投資計劃無法獲得本應包含在招股說明書中的某些信息,因此與特定基礎發行人、集體投資相關的信息披露程度較低。 對歐盟成長型公司招股說明書中包含的證券特有的最重大風險因素進行簡要描述,風險因素的數量不得超過本規定第33條第(8)款規定的總數。 歐盟成長型公司招股說明書中包含的對發行人特有的最重大風險因素的簡要描述,風險因素的數量不得超過本規定第33條第(8)款規定的總數。 有關所發行證券是否已經或將要提交市場引入申請以及是否打算在受監管市場、同等第三國市場、中小企業資本融資市場或多邊交易體系上進行交易的信息;在此過程中,必須指明相關市場的名稱。 這種情況的定義方式必須不會給人以引入市場必然會獲得批准的印象。 會計師 有關所發行證券是否已提交或正在提交市場引入申請,以及是否打算在受監管市場、其他同等第三國市場或中小企業資本融資市場上發行這些證券的信息;在此過程中,必須指明相關市場的名稱。 有關所發行證券是否已經或將要提出市場引入申請以及是否打算在受監管市場、第三國市場、中小企業資本融資市場或多邊交易體系上進行交易的信息;在此過程中,必須指明相關市場的名稱。 發行股票存單的,應當按照本規定附件1的規定提供相關股票發行人的信息。 該條款也是永恆的,因為它提供了處理後來出現的不公平做法的機會。 兒童理解線上和線下廣告的能力因兒童而異,並且取決於兒童的年齡和成熟度(149)。 在某種程度上,《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可以考慮到這一點,因為第 5(3) 條允許從特定年齡組的普通成員的角度評估商業行為。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下的普通消費者絕不是需要低水平保護的人,因為他始終可以獲取可用信息並據此採取明智行動。 登記工商 相反,正如陳述(18)中所強調的,審查是基於比例原則的。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採用這一概念是為了在保護消費者的需要和促進開放競爭市場中的自由貿易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 如果推薦的治療僅持續 30 分鐘,而按正常正常價格持續 60 分鐘,則此類優惠可能屬於第 6(1)(b) 和 (d) 條(誤導性降價)的範圍,除非告知消費者對此明確告知。 法院裁定,對“生態”和“有機”等模糊聲明的澄清必須直接出現在某些產品的聲明旁邊。 如果澄清顯示在網站的另一個頁面上(只能通過再次點擊才能訪問)(314),這是不夠的。 該禁令的目的是保護消費者免受遠程銷售工具的騷擾。 附件一第 26 點並不禁止遠程營銷本身,而是禁止持續和不必要的招攬行為 (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