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馬德拉被認為是經商的有利地點? 其他應用領域還包括製程自動化、樓宇自動化和替代能源生產。 IT 技術與工業電腦和自動化的結合也為倍福在這些領域的許多客戶提供了最佳解決方案。 儘管一路上面臨真正的挑戰,但倍福自動化在 2021 財年取得了巨大成功。 這家總部位於德國韋爾勒的工業自動化專家在近 42 年的歷史中首次突破了 10 億大關。 該公司全球業績達11.82億歐元,銷售額較2020年成長28%。 “這是一個讓我們感到非常自豪的偉大成果”,公司總經理漢斯·倍福 (Hans Beckhoff) 高興地說,他的公司已經預訂了空前數量的訂單。 「去年,我們本可以取得更大的成長,但零件的缺乏和我們自身產能的限制在某些領域阻礙了我們,」漢斯·倍福在解釋行業許多領域的緊張局勢時說道。 我們謹通知您,歐盟法院 2020 年 7 月 sixteen 公司登記 日的判決(案號:C-311/18,「Schrems II」)使歐盟-美國隱私護盾無效,該判決允許將個人資料傳輸至美利堅合眾國。 因此,美國作為第三國,並沒有提供足夠的資料保護。 所有物料變動都顯示在日誌中,以實現庫存變化的完全透明。 可以在公司、專案和站點層級顯示過去或目前狀態的租賃庫存。 如果貿易商向消費者提供額外資訊(例如在其網站上),則該資訊必須對一般消費者而言清晰且易於理解。 資訊的複雜性和技術性質不能用來誤導消費者關於綠色聲明的真實性。 該禁令的目的是保護消費者免受遠端銷售工具的騷擾。 附件一第 26 點並未禁止遠距行銷本身,而是禁止持續且不必要的招攬行為 台北的會計師 (261)。 第二類做法涉及本身並不違法,但只能在某些情況下和/或受到某些限制的情況下合法行銷和銷售的產品或服務。 攻擊行為經常發生在消費品的上門銷售或其他場外銷售中,以及與假期權利有關的情況。 MyPOS 提供的最具吸引力和競爭力的服務之一是即時現金結算。 這意味著作為 myPOS 商家,您的資金在交易後幾秒鐘內即可使用。 MyPOS Glass 是一款 POS 軟體(Soft POS),可讓您透過手機上的銀行卡、手機錢包和 NFC 穿戴裝置接受付款。 您只能向可移動物品的製造商或經銷商行使產品保固索賠。 如果產品不符合投放市場時有效的品質要求,或不具有製造商描述的特性,則該產品有缺陷。 如果可移動物品(產品)出現缺陷,您可以選擇主張第 1 點或產品保固索賠中定義的權利。 了解 SAP 登記公司 Business One 和 IFSZ 如何優化 NODTEK 倉庫系統的運營,從而確保其服務的可靠性。 請隨意使用「搜尋」或下面的篩選器來尋找最適合您的需求和興趣的文章。 電子郵件自動化需要一組特定的資料以及在特定時間觸發的特定規則,如果您希望業務發展,這一點極為重要。 在設定電子郵件自動化規則時,主要需要考慮兩種非常受歡迎且簡單的商業模式。 簡而言之,電子郵件自動化允許您發送任何規則,例如假日電子郵件、查詢電子郵件、行銷活動每週電子郵件、優惠券或禮品代碼電子郵件、回饋電子郵件等。 第十二條第(一)項也規定,網路市場服務提供者必須警示消費者,如果第三方銷售者聲明其不是經營者,則其不能行使消費者權利。 該零售商在其網站上提出了有關環境友好的各種一般聲明,例如有關其企業社會責任計劃的聲明以及與某些產品系列相關的可持續發展標籤。 為了避免誤導消費者,貿易商必須確保產品主頁上的環境聲明與產品的實際環境影響相關,並與其他有關貿易商及其做法的更廣泛的聲明區分開來(316)。 根據《消費者信貸指令》第5(6) 條,債權人和信貸中介機構(如適用)必須向消費者提供充分的解釋,以便消費者能夠評估擬議的信貸協議是否適合其需求和財務狀況(如適用)。 根據消費者信貸指令第 5 條第 (1) 款,解釋簽訂合約之前應提供的資訊、擬議產品的基本特徵以及這些特徵對消費者可能產生的具體影響,包括消費者不付款的後果。 工商登記 這意味著電子商務指令和相關的歐盟消費者保護立法作為一般規則以補充方式適用(341)。 「環保聲明」或「綠色聲明」是指(在商業傳播、行銷或廣告資料中)暗示或以其他方式給人留下這樣印象的做法:特定產品或服務對環境有有益影響,但不會對環境產生有益影響。 例如,這可能是由於它的成分、它的生產或生產方式、它的銷毀方式以及由於其使用而預期減少的能源消耗或污染。 當此類說法不真實或無法證實時,這種做法通常被稱為「綠色清洗」。 2020 年,委員會和國家消費者保護機構對網站進行了協調篩檢,證實了模糊、誇大、虛假或誤導性綠色聲明的頻率 (276)。 免費試用是一種行銷工具,允許消費者免費或低價(例如樣品郵資)訂購產品或訂閱服務。 一些免費試用涉及不公平的商業行為,可能會誤導消費者訂閱。 第 eleven 條明確規定,消費者無需在交付之日起一年內證明交付時已存在性能缺陷。 成員國可以為這種反向舉證責任維持或引入兩年期限。 該規定明確了貿易商不得透過不允許地強調源自監管要求的屬性來誤導消費者。 這也可能適用於產品被授權獲得公共生態標籤計劃(例如歐盟生態標籤、斯堪的納維亞“天鵝”或德國“藍色天使”)或其他嚴格且信譽良好的第三方認證的情況。 會計 控制方使用標籤系統的生態標章(例如,《生態標章條例》第11 條是指在國家或地區層級正式認可的EN ISO I 型生態標章系統)。 一家礦泉水公司在產品廣告中打出「零影響」的口號,聲稱礦泉水的生產和銷售對環境沒有影響。 然而,該公司無法證明除了參與環境補償項目之外,它還參與了減少其產品對環境影響的具體活動。 據此,國家消費者保護主管機關認定「零影響」運動體現了一種能夠影響消費者商業決策的不公平商業行為(317)。 會計師 此外,產品環境聲明必須與產品的實際環境影響相關,並且必須與有關零售商、其實踐和永續發展政策的更一般的環境聲明區分開來。 電子商務指令第5(1)(c) 條規定,線上服務提供者必須向服務使用者和主管機關提供“有關服務提供者可用性的快速聯絡信息,以及支援通訊的直接有效數據,包括您的資訊” 。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貿易商在宣傳特定機票時,也必須包含該機票的取消政策(例如,是否會退還機票價格或是否可以更改機票)。 如果航空公司/旅行社向消費者收取的取消機票的管理費金額等於機票本身的實際費用,則這一點尤其重要。 如果航空公司收取的取消費用甚至高於機票價格,則很可能商家聲稱可以取消。 台北會計事務所 例如,當消費者在線上旅行社平台上搜尋機票時,從他們開始搜尋機票到做出購買決定之間,價格可能會改變。 如果這種價格變化確實是由於市場的動態性質而導致的,因此不在線上旅行社的控制範圍內,則會影響線上旅行社確保廣告價格始終完全準確的能力。 為了確保環境聲明的有效性,貿易商必須從使用聲明的那一刻起就有證據支持其聲明,或確保可以根據要求獲取和提供證據。 如果環境聲明以含糊、不可理解或不明確的方式提出,則同樣可能具有第 7 條第(2)款含義內的誤導性。 根據個人調查,如果權利要求的範圍和邊界不清楚,則可能會發生這種情況。 如果貿易商或部門選擇使用自己的標籤方案、符號或認證用於行銷目的,則這些應僅適用於符合使用資格標準的產品/服務或貿易商。 台北 與競爭產品或貿易商相比,該標準應顯示出明顯的環境效益,並且應易於公眾取得。 標籤可能需要進一步限定,以突出標籤的含義和關鍵標準(例如,強調用水是給定產品最相關的要求)。 商家還應考慮第三方驗證,以確保標籤的真實性和相關性。 標籤的私人性質和意義或意義(如果適用)也必須向消費者明確。 因此,《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5 條第(3)款可能作為保護弱勢消費者的法律依據,並且考慮到每個案例的具體情況,發布的商業通訊必須能夠為可能的目標受眾所理解。 此外,附件一第 28 點禁止在商業傳播中直接吸引兒童。 因此,針對兒童作為目標群體的有針對性的廣告做法可能不包含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直接邀請購買廣告產品。 會計師事務所 此外,《一般資料保護規範》還包含有關兒童同意的有效性以及直接向兒童提供資訊社會相關服務時資訊提供的具體規則。 有針對性的廣告也可能屬於《一般資料保護規範》(354) 第 22 條所包含的自動決策規則的範圍。 如果《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與管轄不公平商業行為特定方面的其他歐盟法律發生衝突,則以後者為準,並適用於這些特定方面。 關於價格指示的指令 98/6/EC 是管轄指令,因為它規範了適用於銷售報價和廣告中產品售價指示的具體方面。 未標示每個預先安裝軟體的價格並不構成《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設立公司 5(4)(a) 條和第 7 條意義內的欺騙性商業行為。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3(9) 條,其規則僅規定了金融服務和房地產方面最低水準的協調。 因此,成員國可以採取更嚴格或更嚴格的國家規則,只要這些規則符合歐盟法律。 該條款也是永恆的,因為它提供了處理後來出現的不公平做法的機會。 法院對交易決定的廣泛定義 (133) 允許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適用於貿易商的不公平行為不限於誘導消費者簽訂銷售或服務合約的各種情況。 根據第3(1)條,商業行為不僅發生在行銷和銷售或服務階段,也發生在交易結束後(售後階段),這可能屬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範圍。 法院進一步指出,如果市場運營商通過代表其或為其利益行事的另一家企業開展商業行為,則在某些情況下,《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可能適用於相關市場運營商和該企業。 這意味著,如果貿易商的商業行為與消費者和另一貿易商之間的交易直接相關(該貿易商代表另一貿易商或為另一貿易商的利益行事),則該指令還可用於評估貿易商的商業行為。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11 條,為了消費者的利益,成員國應確保採取充分且有效的手段來打擊不公平商業行為並強制遵守本指令的規定。 因此,除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會計師事務所 7(4) 條中有關購買邀請的資訊外,還適用《服務指令》第 22 條中包含的資訊要求。 另一方面,法院指出,在其他案件中,國家法院沒有義務依職權評估特定合約或其條款是否是由於不公平商業行為而締結的 (67)。 特別是,法院認為,在執行抵押權的執行程序中,國家法院沒有必要能夠檢查可執行的法律文書是否違反了《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因為該指令沒有規定這樣的義務關於國家法院。 如果存在部門或其他歐盟立法且其規定與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規定重疊,則以特別立法(lexspecialis)的相關規定為準。 事實上,該指令第 3(4) 條明確指出,「如果本指令與管理不公平商業行為特定方面的其他共同體規則發生衝突,則應以後者為準,並適用於這些特定方面」。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1)(b) 條和第 7(4)(a) 條所指的航空航班的「基本特徵」必須包括停頓、航班目的地的準確指示以及預計飛行時間。 「如果根據移交法院的推理,其唯一目的是規範競爭對手之間的關係而不是保護消費者 (15)”,則 UCP 指令不涵蓋國家條款 (15)。 委員會關於《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適用情況的報告指出,儘管國家監管範圍廣泛,但金融服務和房地產領域至少一半的 UTP 案件都以《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作為法律依據 (428) 。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適用於與向消費者促銷、銷售或服務直接相關的 B2C 行為。 因此,《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關於評論的新規定中提及「產品」的目的是強調它們不適用於與產品的促銷、銷售或服務無關的其他評論。 設立公司 由於智慧型手機過早報廢,國家消費者保護當局已採取措施(322)。 某些智慧型手機型號受到新作業系統安裝和後續更新的不利影響,導致電池壽命縮短和效能下降。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 條,消費者沒有正確了解更新的目的及其對產品效能的影響。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12(a)條,執法機構必須有權「命令交易者提供有關商業行為的指控正確性的證據」。 一家金融機構將一種投資產品宣傳為低風險、五年期、優惠利率存款,並保證在到期時償還本金。 但實際上,投資者損失了資本的利息和大部分原始投資資本。 消費者保護機構將這種商業行為歸類為欺騙性行為,因為投資者獲得的有關所提供金融產品的資訊不充分且具有誤導性(159)。 一家國家法院在執行機構提起的訴訟中發現,一家收債機構向消費者施壓,要求他們支付因法律無效的協議而產生的賬單,並拒絕回答他們的問題,違反了專業謹慎原則。 消費者有權了解討債機構正在追收哪些帳戶以及索賠是否合法。 台北會計師 該機構對專業照顧要求的解釋是基於債務催收機構協會行為準則,而國家法院確認了這項解釋。 它還認為,該行為準則可以作為確定職業行為的參考,即使對於非協會成員的公司也是如此(153)。 第 5 條第 2 款禁止違反專業謹慎要求的商業行為,如果這些行為會嚴重扭曲一般消費者的經濟行為。 在Gelvora案中,法院確認討債公司與消費者信貸協議違約債務人(債務人的債務已轉讓給該公司)之間的法律關係確實屬於該指令的客觀範圍(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