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新聞稿-饗宴契約 幸福滿分-臺北市查核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 找回辦桌文化中屬於台灣人特有的殷勤招待,才是必須努力的重點,因為辦桌最終精神還是在「辦出好氣氛、桌桌有感情!」。 惟有讓國內或國外遊客在熱氣氤氳的氣氛中,瞭解台灣人民過去樂天知命的精神,感受那股屬於辦桌特有熱鬧的味道,這才是真正屬於辦桌文化的飲食記憶。 華人社會向來喜好藉由「飲食」來處理人際關係,許多大小事也都習慣伴隨著飲食來進行。 這使得臺灣傳統宴飲活動的辦桌文化,不因時代的轉變而消逝,反而轉型成為包辦宴席活動的產業,甚至因承辦的類別眾多而與日俱增。 早期農業社會時代,辦桌活動大多脫離不了結婚、新居、生誕、壽宴、喪酒、醮祭、尾牙、開業、病癒等祝事;進入工商社會之後,陸續增加了選舉、敬老、濟弱、校園、觀光、宣傳商品等性質的辦桌宴,這也為該產業開創了傳統之外的筵席類別。 會如此做的原因是在中間那幾道菜像是筍絲大封或是富貴全雞對於那時的我來說還是不夠有吸引力,一直要等到油炸的菜色出現,心裡就要開始盤算著該如何才能從我姊姊們手中搶到那支酥炸大明蝦或是炸雞腿。 最後的高潮是水果甜湯和點心冰品,畢竟小時候不是常有機會享受冰淇淋或是小蛋糕。 而且當一桌桌賓客陸續離開時,我和姊姊們就會巡查看看其他桌,是否有多餘的養樂多可以打包帶回家。 這還沒結束喔,我最喜歡參加喜宴後在送客時,聽老人家們拿著喜糖說出「尪某感情糖蜜甜,兩人牽手出頭天,闔家平安大賺錢,子孫富貴萬萬年。」這種屬於台灣特有的四句聯,到現在我還難以忘懷。 一般民家的喜宴時間多半是兩個小時結束,緊接著辦桌師會將部分特地留下來未吃的菜餚拿來作為祭品「拜廠腳」,感謝這個棚子讓宴會圓滿完成,拜完才會「拆廠」(拆棚架)。 棚子拆完後,主人家會將「菜尾湯」(筵席中剩餘的菜或食材以大鍋煮的雜燴湯)分送給幫忙提供物品與人力的親鄰們,這種往來互助與餽贈的現象,也是臺灣早年辦桌過程中最具人情禮數的風貌了。 宴會上滿桌豐盛的美味佳餚,體現的不僅是主人希望能讓賓客吃得盡興的誠意,一場成功的辦桌活動,更具有匯集遠在四海的親朋好友的效益。 早年辦桌活動,主要是考量距離家近,順便把人氣帶到家裡來,比較帶起有熱鬧溫馨的感覺,除了請客現場吃以外,主人往往還會準備一些,最少也有一隻雞腿,讓來客不致於空手,帶回去給未能前來的家人分享,長久以來帶伴手禮回去,也就形成是為一種禮俗。 宏恩素食外燴已有近40年歷史,喜宴素食外燴、聯誼餐會、寺廟活動素宴、喪宴祭祀拜品、素食便當外送,堪稱得上嘉義地區素食老店。 尤其在以前物資缺乏年代,只要村里有辦桌,就是大家可以大魚大肉的日子。 所以說辦桌除了可以聯絡感情外,它還是體現鄰里間互助團結精神的工具,特別是那些封街舉行的上百桌喜宴,或是廟宇建醮的慶醮宴。 記得小時候每年中元祭後家家戶戶都會在家門前設宴款待親友,那種萬人空巷的熱鬧景象,決不會比我在國外參與過的大型晚宴遜色。 外燴 所以我喜歡辦桌,因為辦桌代表了共同的人情味還有社區鄰里熱鬧有趣的集體記憶。 隨著社會經濟改變和都市化與全球化的過程中,記憶中的辦桌有了不少變化。 首先在菜色上,根據陳貴凰與黃穗華老師在2011年所發表的論文中指出,台灣光復前後因物資缺乏,辦桌菜色以「呷飽」為主要目的,內容以豬肉、雞肉(鴨與「壓」、「押」諧音,故不採用)、還有河鮮為主。 民國60至80年代則以「呷好、呷巧」為特色,由於養殖漁業的發展以及各種食材開放進口,我最喜歡的龍蝦、九孔、石斑魚、甚至農業社會中視為禁忌的牛肉,陸續出現在辦桌菜單上。 民國90年代起,因為社會大眾對健康養生風潮的重視,辦桌的菜單設計逐漸走向「呷健康」的原則。 早年居民製作竹簍供給旗山蕉農包裝,1960年代以後因低成本的紙箱搶市,竹編產業衰微。 那正是台灣從農業社會轉型工業社會、出口量增加的時代,台灣民間開始蓬勃的辦桌,則悄悄改變內門人的生活。 長期參與廟會、辦桌等傳統民俗的文史工作者顏震宇分析,較不受影響的總舖師有兩種:一種是有提供祭祀供品,因為就算沒有大型活動,祭祀活動不會少;再來是師傅有設備或中央廚房,將食材轉換為真空包,搭配宅配、電商販售。 「辦桌」以現今管理學的角度來看,即一般所稱的「外燴」,指的是專門承攬宴席包辦之飲食業者,由廚師到客戶指定的活動地點備餐,並安排完整的宴席服務的一項活動,辦桌具有時間不固定、地點不固定、人員不固定等三種特性。 負責辦桌的廚師即稱為「總舖師」,南部稱為「刀煮師傅」,同樣是以臺語發音。 因為學習餐旅管理,張景煜曾經在瑞士、英國與台灣的飯店與國際連鎖餐廳工作,也由於他的經歷,讓他會說多種語言,包括簡單的上海話與法語,可以基本會話的德語與日語,還有熟練的英語與廣東話,但他最喜歡的還是屬於他母語的台灣話。 張景煜於2007年回台灣後,曾任教於淡江大學蘭陽校園與靜宜大學,在2012年的夏天加入東華大學觀遊系任教。 中指出,台灣早期因物資缺乏,辦桌的菜色以吃飽為主要目的,故料理以豬肉、雞肉等肉類為主,而鴨與「壓」、「押」諧音相同,較無美意,故不列入料理的清單上。 通常辦桌地點,多選擇在馬路邊、寺廟廣場、空曠等地方,就地臨時搭起棚架作場地,搭起爐灶與備菜的桌檯烹煮食物,然後將食物擺桌由參與者共同享用。 把大明蝦鑲入鹹菜、竹筍、紅蘿蔔、蔥段、香菇等5種配料,煎成像梅花形狀般,再淋上加了鳳梨、鹹菜等煮成的醬汁,味道仍是記憶中那股酸甜滋味,但是外型上卻讓人頗為驚豔,這就是阿勇師的絕學。 不過,足跡已經踏遍許多國家的阿勇師,為了要開創出新的局面,不但在菜色研發上,加進許多異國風格,近幾年大受好評的「和風鮪魚蔬果沙拉」,就能看到日本、歐美的風格,融入在地人的飲食中。 人稱阿勇師的汪義勇,辦桌的菜色最重視家鄉味,以顧客熟悉的味道,抓住客人的味蕾,才能在大飯店競爭搶市之下,搶得商機,因此他的辦桌菜色,雖然洋洋灑灑可以開出好多套,卻能發現背後都有濃濃的台灣味。 家裡有8個兄弟姊妹的汪義勇,1953年在台南永康出生,在家中排名第四,父親汪丁坤在大灣一帶擺小吃攤,做起小生意,做出名聲後,每逢廟會節慶,鄰里鄉親就會請他來為自家辦桌設席的菜色掌廚。 這倒讓我想起了在台灣吃辦桌的基本原則也是「腳手慢鈍食無分」,在那如此熱鬧的氣氛下,你怎麼可以如此有禮,尤其是在人手一打包袋的情形下,你如果太客氣的話,別人可是會認為你不吃而直接打包回家,免得浪費這佳餚。 俗語說:「十日前,八日後」,指的就是辦桌前主人家的準備工作與善後。 以婚宴為例,主人家(男方家人)通常得在半年前,根據男女雙方的八字,擇日訂好迎娶與宴客的日期,當主人家確定宴請的日期後,經濟富裕的家族可能會委託菜館的廚師到府外燴,如果是一般家庭,就會拜託村里間廚藝較佳的人來擔任「辦桌師」(現今多稱為「總鋪師」)。 設宴前,辦桌師得要先與主人家商量可用的食材與菜色,再由主人家負責準備材料。 由於當時沒有瓦斯爐,大部分民家中可用的灶只有一個,所以通常要在一周前用土磚泥料砌好ㄇ字型的「土(角)灶」,並待其乾硬之後供辦桌師烹調使用;而搭土(角)灶也象徵著「起灶」,閩南語中意味著一個新家庭的成立。 從清代到民國五〇年代,儘管已有酒樓、菜館幫人辦外燴,但僅限於城市;農村地區偶爾有兼差幫人烹煮宴席菜餚的村民,他們不是專業的廚師,只是廚藝稍微比一般人好些,但因為能做的菜色相當有限,甚至食材都得讓主人家自己準備,因此完全稱不上是一種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