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古往今來 周氏蝦捲 因為早期沒有電冰箱,東西容易腐壞,有些食材必須要事先煮熟,擺在屋外的棚子或架子上風乾,並且要有人看顧,以免遭竊或被貓狗叼食。 法務局陳信誠主任消保官表示經統計今年有關訂席之消費爭議態樣,大致為訂定婚宴宴席後已提前數月取消,業者要求預繳及沒收定金金額太高或不同意移轉其他餐飲使用。 陳主任消保官呼籲消費者於預訂婚宴、餐聚或外燴服務時,應主動要求使用「訂席、外燴 (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並詳閱契約內容,包括把握契約5天審閱期、解約退費、服務內容、保證桌數、桌數變動等約定,以確保自身權益。 蔡昇德,《「辦桌」行業的演變:高雄縣內門鄉總舖師的研究》,國立東華大學族群關係與文化研究所,2005。 ────,〈空間韻律的追尋:地方芭蕾的變奏與生活、工藝的轉型〉,《中國文化大學地理系地理研究報告》,NO12,1999,頁71-73。 王志弘,〈地方意象、地域意義與再現體制:1990年代以降的文山地區〉,《臺灣社會研究季刊》,58,2005.06,頁 。 醫藥 繁華落盡的老上海味──台灣第一代江浙菜大廚收山 「我們第一代台籍江浙菜師傅,到我算最後一個了。」台北的老上海菜館4月不敵疫情熄燈,大廚「寶哥」彭永寶經歷,說出了上海菜在台灣起落的時代故事。 資深總鋪師憂心的不是自己無法討生活,而是台灣從此失去辦桌真正的宴客文化和民俗意涵。 1990年代,農民曆見紅的好日,廟口和馬路邊都是「黑松大飯店」──總舖師不論強風暴雨、橋斷路崩,都得到主家澎湃開桌。 辧桌文化的「傳統味」,不只是已成電影中如同神話的「雞仔豬肚鱉」等經典菜色,更是台灣獨有的宴客人情和民俗。 大約到了民國五〇年代之後,一些代工烹煮的村民開始感受到兼差辦桌的利潤比務農還要好,辦桌也就逐漸邁向專業化的進程。 從清代到民國50年代,儘管已有酒樓、菜館幫人辦外燴,但僅限於城市;農村地區偶爾有兼差幫人烹煮宴席菜餚的村民,他們不是專業的廚師,只是廚藝稍微比一般人好些,但因為能做的菜色相當有限,甚至食材都得讓主人家自己準備,因此完全稱不上是一種行業。 大約到了民國50年代之後,一些代工烹煮的村民開始感受到兼差辦桌的利潤比務農還要好,辦桌也就逐漸邁向專業化的進程。 這個”俗”又有力的臺灣特有宴席文化—辦桌,在臺灣飲食歷史的發展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並在現代臺灣,逐漸成為臺灣飲食文化的代言人。 記得小時候母親非常好客,只要是重要節日,她就會邀請家裡親戚好友來家裡聚餐,每次都聽她老人家在電話裡熱情地邀請對方:「來啦!我辦一桌澎湃的好料來請你!」。 反之,煮上一桌桌的好菜,辦好飯桌上的料理,讓客人飽餐一頓,那才是辦桌的重點,更是最開心的記憶。 現今的「辦桌」即一般人所稱的「外燴」,指的是專門承攬宴席包辦的餐飲業者,由廚師到客戶所指定的地點備餐,並安排完整宴席服務的一項活動,且通常具有設宴時間不固定、設宴地點不固定以及參與宴會人員無特定的三種特性,因此也有人將此類型的辦桌,稱作「流水席」。 此外,在一些筵席當中,東家為了讓氣氛更加熱絡,多半會加入一些娛樂性節目,像是在活動會場架起小型舞台請人上去唱唱歌、跳跳舞,這也是台灣辦桌文化的特色之一。 「辦桌」一詞其實是以台語發音,指的是辦好桌上的料理,即是煮上一桌好菜,好讓客人可以飽餐一頓,而在辦桌活動中,是由總舖師負責主導與決定整個宴會的菜色和流程。 外燴 民國50年代後期,臺灣逐漸邁入工商社會,隨著大量就業與都市化疏離效應的影響,鄰里間可以相互提供協助的人手逐漸減少,於是便開始出現專門承包宴席的辦桌業者,辦桌迅速成為飲食界的新興行業,到了民國60年代與70年代,堪稱是傳統辦桌產業最風光的時期。 一般傳統的辦桌與飯店、餐廳所提供的宴席有幾點明顯相異的特徵,即價格、菜色、場地與廚師特質。 臺灣辦桌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7世紀,即明鄭、清朝時期,自閩南地區、廣東等地的漢人渡海來台所帶來的特有宴席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