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廣告操作 Internet是一個全新的廣告媒體,速度最快效果很理想,是中小企業擴充裝大的很好途徑,對於廣泛開展國際業務的公司更是如此。 數位行銷顧問諮詢,集客針對你的企業需求、產品定位,提出對應的數位策略,協助你善用預算建立完整的數位行銷佈局,提供用戶有效的內容經營,透過整體品牌體驗的提升,培養你的忠實客群。 台灣人每日平均花費2~3小時瀏覽社群媒體,接收各項有趣實用的資訊,並從中認識新品牌、商品,其中有3分之1的民眾會受到社群推薦或平台廣告吸引,進一步提高消費意願。 seo 更有40%以上用戶,在進行購買決策前,會先在社群平台上搜尋用戶評論,評估商品是否值得購入。 這些網路行銷手法仰賴新科技的出現才得以實施,從不同的面向影響消費者,以下將會一一介紹。 網路行銷不像在路上發傳單一樣,許多人拿完傳單看都不看就丟棄,宣傳效益其實很差。 而數位廣告則可以透過大數據分析,分析與紀錄曾經瀏覽網站、購買過商品的消費者,精準鎖定合適的顧客,讓廣告能呈現在正確的目標受眾面前,進而增加轉單率。 目前手機或平板等移動裝置普及度極高,大家也習慣以手機查找資訊,數位行銷人員需要注意手機上如何展示素材、如何客製訊息,將相關行銷內容優化成手機適閱的模式,重點是如何透過強而有力的行動號召(Call To Action, CTA)方式,呼籲消費者或客戶,將訪客轉換成你的客人。 這些不同類型的 網路廣告 因為都擁有各自的特性,因此在平時的使用上是可以做為互補使用的,例如,社群媒體廣告和展示型廣告可以同時出現在 Facebook上,但用戶會以不同的方式看到它們,總體而言,品牌還是要以目標受眾的特質與興趣做為投放廣告判斷的依據。 各大品牌若想把握商機,防止對手搶先一步,就必須在社群平台上做好行銷布局,透過粉絲團操作各項活動,或是透過投放廣告、與網紅合作介紹產品,加深用戶對商品的優良印象,讓消費者產生購買意願時,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自家品牌。 網路崛起的年代,消費者每天接受爆炸性的訊息量,他們對推銷產品的內容感到厭倦疲乏。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 2013 年底、2015 年初與今(2017)年初三度修訂「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薦證廣告之規範說明」,以期讓相關從業人員與一般社會大眾能對此種行為應遵守之規範,有更清楚之認識。 網路行銷的每一個動作都可以追蹤成效,而企業應該要做的就是不斷地追蹤成效,並調整策略方向,在市場中驗證自己的行銷操作。 在定義產品與服務之後,再開始鎖定目標客群;試想一個最重要的問題——誰會對你的產品產生興趣? 這獨一無二的行銷方式成為相當重要、不可忽視的行銷策略。 而且根據Business Insider在2020年的報導顯示,在美國,Facebook的廣告支出超過310億美元。 另外根據美國網路廣告組織研究指出,社群媒體佔所有網際網路廣告收入的29.6%,2020年收入還快速增加到415億美元。 BTL和ATL的區別,現在已經不局限與使用媒介的區別。 通常ATL擔當品牌策劃、整合的營銷與廣告信息的制定;而BTL更多的利用各種新媒體與消費者進行深入的、一對一的溝通。 范可欽則認為,以他是傳統廣告人的立場,目前只是將網路當做眾多與消費者溝通的工具之一,但網路科技的出現讓廣告創意人員面臨一個嚴苛的挑戰:即創意執行後的效果可由明確的數據(如點選率等)被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