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行銷定義&策略手法(企劃工具) 張阿道 「網紅行銷」利用特定媒體,或是在社群中有影響力的人物(KOL),藉由他們的影響力來影響潛在顧客的購買慾望,例如:邀請知名部落客在他的部落格上推薦我們的產品,可以被視為「網紅行銷」的一部份。 為一般大眾在搜尋問題、查找資料時最常使用的搜尋引擎,可以根據投放廣告的物品性質,決定投放多媒體、購物、影音以及應用程式等類型,以達成在短時間內大量曝光,帶來流量與商機的目標。 透過大數據分析找到有需求的消費者,讓廣告頻繁出現在其瀏覽頁面中,吸引顧客點擊廣告並填寫表單,再由品牌方主動聯絡,或是將客戶直接引導至線下或線上商店購買。 目前手機或平板等移動裝置普及度極高,大家也習慣以手機查找資訊,數位行銷人員需要注意手機上如何展示素材、如何客製訊息,將相關行銷內容優化成手機適閱的模式,重點是如何透過強而有力的行動號召(Call seo To Action, CTA)方式,呼籲消費者或客戶,將訪客轉換成你的客人。 吸引注意力不是數位行銷的唯一,數位行銷同時也為你的產品與服務,提供各式各樣的策略,以及推廣與擴散的線上場域。 作為數位行銷人員,我們必須專注於領域的重要部分,而非全部的數位行銷,以下針對不同類型的數位行銷,進行更深入的探討與步驟,協助你更好地推動業務。 社群媒體行銷 是一種透過社群網站/軟體溝通品牌故事,以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營收的網路行銷手法。 用類似廣播節目的方式預錄主題內容,以輕鬆口吻與聽眾閒聊議題,能有效精準篩選出聽眾,而透過語音方式,門檻較低、且不受平台限制,也更容易增加粉絲群。 商業性言論(含薦證廣告)之所以較一般言論受到較低之憲法保障,乃因對商業性言論之限制(在合理範圍內),不易對商業活動造成阻礙,寒蟬效應之顧慮也較輕微,同時也因在傳統媒體時代,廣告與非廣告區分相對容易。 因為在很多情況下,用戶可能會因為觀看廣告的時間和地點上的限制而無法收聽聲音,所以在影片廣告中的聲音上,許多廣告商會使用與影片契合的背景音樂,而不是相關的資訊內容。 「KOL網紅行銷(Influncer Marketing)」是透過具有一定粉絲量的網路紅人、部落客或是透過網路上有影響能力的人物,在自己的社群平台或其他場合來宣傳或推薦產品和服務。 把人氣轉化為買氣,也就是把粉絲變消費者並行銷量,又可稱為「網紅經濟」。 常見的行銷方式有:企業邀稿 + 活動推廣、撰寫軟性文章、直播進行販售…等。 「付費廣告行銷(Paid Marketing)」簡單來說就是在網路上的投放付費廣告,包括:SEM搜尋引擎行銷(Google Ads)、關鍵字廣告(PPC)、社群平台廣告行銷(如Facebook廣告、Instagram廣告)等。 由於是數位廣告,有別於傳統廣告,可以利用現今正夯的大數據分析點擊廣告的消費者,除了可以得知廣告投放的成效,也可以利用「再行銷Retargeting」留住點擊過的消費者,又或是找到對類似廣告有興趣之潛在顧客,因而使企業提高轉換率,且可大幅減少傳統廣告的成本。 不同Banner 廣告呈現方式之表現效果研究(未出版之碩士論文)。 網路廣告對網路使用者的知覺、態度與線上購買行為間之關連性研究(未出版之碩士論文)。 網路廣告的成長漸取代傳統廣告,成為市場的主流,改變了廣告商和網路使用者的溝通管道;為貼近網友生活習慣,網路廣告的形式更多元化,例如YouTube自2010年推出「可略過式廣告」,其增加「略過」功能,讓使用者觀看五秒廣告後,可以決定略過或繼續觀看。 針對這個部分的需求,我們提供包括網路媒體規劃、廣告代理採購、廣告素材製作、廣告走期執行、即時成效回報、廣告物修正建議到結案報告統整。 原生廣告是將廣告融入網站本身的內容中,以不突兀的方式來呈現,降低消費者警戒感,也因為廣告與網頁內容相關性較高,消費者感興趣的機會高,相對的互動與停留比率都比較高。 不同的行銷目的需要搭配適合的網路行銷策略,才能在競爭越來越激烈的網路行銷市場中勝出,因此釐清自身產品的定位、選擇適合的數位行銷團隊,了解競業輪廓都是投入網路行銷資源時缺一不可的關鍵。 定義好產品、找出目標客群、決定網路行銷方式及目標之後,最後一步就是分配預算。 如果一開始不確定開分配多少預算在行銷上,不妨參考其他企業的基準。 普遍大眾常使用的社群平台,功能也將更多元,除了影音之外,還有最常見的動態消息、限時動態,就連Marketplace也可以是廣告看板,讓使用者根據產品性質及廣告意圖,來決定適合的投放形式及版位。 中大型網站收費動輒數十、百萬元起跳,廣告的配套挑選必須小心,否則最後可能是買到一份曝光量大但效果不明的結案報告。 基於此等認識,本文主張,薦證廣告之法規範不應該僅求確保對網路上廣告行為之有效涵攝,尚應留意避免對不具商業動機之分享活動造成嚇阻。 然而從薦證廣告逾一個半世紀之發展史,可以發現相關權利與法制之變遷,實與當代科技、文化與市場之演變習習相關。 如欲對此等行為之走向與相關問題之發展趨勢有所掌握,並有適切之法律因應對策,則應對當前網路社會之基礎結構、文化脈絡與市場走向有更深一層之認識。 不再是侷限於傳統行銷,而是使用多樣的網路行銷手法,並參考行銷漏斗,來取得同質性企業中的一席之地。 網路行銷低預算的傳播資訊與媒體的便利性,在網路與媒體上可以立即迴響,引起消費者與企業的互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