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外燴要考慮到的注意事項 @ 堆高機 :: 痞客邦 :: 宴會廳的整體色彩 宴會廳在其設計之初,總有其自身的主色調,具體會包含在四壁的主色、地毯、裝飾物及桌椅的顏色上。 色彩搭配沒有一層不變的准則,新人在考慮婚宴酒樓的場地時需要留意,在宴會廳大環境之中是否已經具備你青睞的婚禮色調,諸如巡視是否有適宜的假桌花等,不妨放置在餐桌上,並從遠處觀望看其色調與周圍環境是否融合,並拍攝一些照片傳遞給婚禮策劃周全考量。 新人往往考量最多的是吊燈的水晶燈色彩、天頂及牆壁色彩,切記不要忘記觀察地毯的色調。 一些場地有自己的餐飲部門或與當地接待餐飲服務商簽訂獨家協議。 在其他情況下,他們會讓您自己做飯,但您必須向他們支付額外費用才能這樣做。 就像水一樣,您的餐飲公司可能需要電力來確保您的食物保持在適當的溫度,直到為您的客人提供服務。 但訂約日距約定餐會日三日以內者,企業經營者應給予消費者即時審閱或合理期限之契約審閱期。 因實務上常有參加辦桌人數不如預期導致預定桌數有未開桌使用情形,為避免業者以食材已準備好為由拒絕提供寄桌服務,明定未達保證桌數者,業者固得以保證桌數收費,但消費者得要求業者就未開桌數提供寄桌或扣除必要費用後提供等值商品或服務,以衡平雙方權益。 通常新人都會找舞台廠商來搭建舞台,找婚禮樂團來炒熱現場氣氛(包含主持人、樂手老師及音響),有些新人也會選擇舞台車, 利用舞台車的音響燈光和主持人,也可以使現場氛圍充滿熱情。 訂席、外燴(辦桌)服務,指消費者為婚、喪、喜、慶或其他活動所舉行之餐會(下稱餐會),並由企業經營者於雙方預先約定之時間與場所,依餐會服務內容約定席次(桌數)提供餐飲或酒水等服務者。 為避免業者額外收取費用,規定契約內容應載明不另計費與須另行計費之設備、設施與服務項目,例如是否收取酒水服務費及計價方式,並向消費者充分揭露資訊,以杜爭議。 (一)解除契約,如企業經營者已收取定金,得請求加倍返還定金;其雙方另行約定違約金者,並得請求給付違約金。 餐會需消費者協力始能舉辦,而消費者不為者,企業經營者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消費者為之。 消費者逾期不為者,企業經營者得終止契約,並得請求賠償因契約終止而生之損害。 消保處另呼籲業者,所提供之服務契約內容應符合「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倘契約內容與前開規定未合,經令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主管機關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處罰。 在預訂酒席前,先了解清楚酒席內菜式的內容,例如乳豬是全體還是切片? 若你們擇了的是大吉日,那麼可能會有很多准新人和你台中外燴們爭預訂婚宴酒店,如果真的碰上這種情況,還是建議新人早點預訂酒席,最好在一年前確定。 客戶訂席期日距約定辦席、外燴(辦桌)日前二十八以內者: 1. 客戶通知於宴會日前二十日至二十八日到達者,得請求飯店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百。 客戶訂席期日距約定辦席、外燴(辦桌)日前二十九至八十九日者: 1. 客戶通知於宴會日前六十日至八十九日到達者,得請求飯店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百。 客戶訂席期日距約定辦席、外燴(辦桌)日九十日以前者: 1. 客戶通知於宴會日前九十日以上到達者,得請求飯店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百。 假如餐點是外燴外燴,要與負責預備外燴的商家確認所需的餐具數目,以及是否提供加熱設備,若是有酒水等飲料,戶外冰櫃也要預備。 假如有其他較特殊的餐點或是供餐方式,切記要確認是否有專人可以負責提供服務,以免造成賓客的困擾。 有些費用在預訂酒席前,最好先了解清楚,有什麼雜項小費是不包括在酒席費用之中,一般來說,新人需要問清楚切餅費、開瓶費、婚禮花藝裝飾、鵲局、婚禮場地布置、宴前酒會等是否需要額外收取附加費。 另外,小費方面,一般以每席100元較多使 用,通常在開席前及結賬是分兩次付的,但亦可以以總數的5-10% 為准則。 本契約如有合意管轄法院之約定,仍不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及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之適用。 消費者因本人或其二親等內親屬之突發重大傷病或身故,或有其他正當具體事由,致無法如期舉行餐會者,得解除契約。 惟搬運以三層樓為限,三層樓以上恕不提供服務以維護人員安全。 為確保服務品質與餐飲安全衛生,飯店內恕無法自帶食品、飲料食用。 如因宴會需求而自備外食之情況,收該場地租金定價15%之清潔費用。 舉行婚禮儀式的舞台雖然不需要太大,但太小未免給人留下不大方的感覺,所以在考察婚宴餐廳時要看看婚宴餐廳的舞台空間是否能支撐婚禮儀式。 而音樂是婚禮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所以需要確認婚宴餐廳會場是否有音響設備,音質如何,音控室在什麼位置。 最後,燈光也是婚禮上不可忽略的元素,無論是舞台還是大廳,燈光對氛圍的營造都很關鍵。 如果婚宴餐廳靠近地鐵或交通非常便捷,那自然要大大加分,如果地理位置偏遠,提醒您諮詢一下婚宴餐廳,是否提供包車或定點班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