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公告-公告「西式自助式外燴業者,於本市辦理200人以上外燴餐飲時,應於辦理活動3日前,自行或經餐飲業所屬公會或工會向衛生局報備」。 一、製備過程中所使用設備及器具,其操作及維護,應避免污染食品;必要時,應以顏色區分不同用途之設備及器具。 前項公會或工會辦理廚師證書發證事宜,應接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督導;不遵從督導或違反委託相關約定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終止其委託。 辦桌婚宴滿意度之研究—以台南縣為例。 未出版之碩士論文,國立高雄餐旅學院/餐旅管理研究所,高雄。 外燴餐飲服務品質與顧客滿意度之關係—以中部地區外燴客戶為例。 農業與資源經濟,2(2), 。 [NOWnews今日新聞]好市多賣場因為物美價廉的緣故,又加上大份量的設計,成為不少家庭補充生活物資的首選。 然而近日,就有網友分享去逛好市多時,發現有所謂「漂浮可樂」的情況出現,其照片曝光之後,不少會... 民視新聞/邱俊超苗栗報導苗栗縣大湖鄉栽種草莓面積廣達400多公頃,被譽為草莓王國,不過今年除了氣候影響之外,又遭受萎凋病、葉枯病等病害之苦,產量少了將近40%,自採價格一台斤也來到450元左右,但遊客還是絡驛不絕,初一到初五,就湧入近20萬人潮。 王上菲和前男友交往將近五年,交往時,她一心想當個好女友,只要放假都會待在家,就是為了給對方安全感,甚至一起付房貸,對未來已經有許多規劃,沒想到這段感情最後還是以被劈腿作為收場。 本研究旨在探討外燴流程規劃、食品防禦及食品安全之管理,藉由外燴流程規劃及食品安全的作業瞭解食品防禦策略。 採用質性的研究方法,設計與外燴流程規劃、食品防禦及食品安全相關的訪談大綱,進行半結構之深度訪談,研究對象採效標取樣,訪談產、官、學、軍四方面專業人士共計8位,並且輔以所收集之相關資料。 (三)餐飲相關公(工)會辦理廚師證書發證事宜,應接受當地衛生主管機關之督導,如有違反事宜,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得終止認可。 西式Buffet因美味便利,成為聚餐外燴熱門選擇,卻也因品質難以掌握,食物中毒事件層出不窮,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王明理表示,西式Buffet以壽司、蛋糕、沙拉等輕食為主,但因餐點為事前製作,製作過程及運送難以掌握,加上用餐時間常延遲,也間接提升食物中毒發生率。 黃英忠、黃淑君(1999)。 餐飲業之人力資源管理-如何降低餐飲業服務員流動率之探討。 第四屆餐飲管理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台中市。 安全「食」尚的堡壘—全球食品安全發展趨勢。 台灣經濟研究月刊:全球綠色商機與農業發展趨勢,34(3),24-29。 臺北市衛生局說明,每年年初會統一公布食安自治條例新政策,針對公司行號在歲末年終常委託外燴業者辦理尾牙、春酒活動。 公告「西式自助式外燴業者,於本市辦理200人以上外燴餐飲時,應於辦理活動3日前,自行或經餐飲業所屬公會或工會向衛生局報備」。 餐飲業烹調從業人員持有烹調技術證及烘焙業持有烘焙食品技術士證之比率,應符合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之規定。 餐飲業健康飲食菜單規劃與行銷之探討。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2011)。 線上檢索日期:2011年7月2日。 未出版之碩士論文,亞洲大學國際企業學系碩士班,台中。 千面人勒索事件之影響與因應(一)---台灣千面人勒索事件之歷史回顧。 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會訊,16(2),1-7。 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外燴 三、提供之餐具,應維持乾淨清潔,不應有脂肪、澱粉、蛋白質、洗潔劑之殘留;必要時,應進行病原性微生物之檢測。 消費者對食品安全之態度與評價調查分析。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JavaScript語法並不影響內容的陳述。 您可使用按鍵盤上的Ctrl鍵+ (+)鍵放大/(-)鍵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回到上一頁可使用瀏覽器提供的 Alt+左方向鍵(←) 快速鍵功能;列印可使用瀏覽器提供的(Ctrl+P)功能。 本網站法規資料係由政府各機關提供之電子檔或書面文字登打製作,若與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文字有所不同,仍以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資料為準。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黃世傑局長說明,「外燴」就是俗稱的「辦桌」,是指總鋪師將廚房器具、食材、人員搬到客戶的指定地點,多半在戶外搭起棚架或地方活動中心現場擺設筵席、烹調餐點、裝盤上桌給宴客享用。 因為外燴活動的操作環境與食材保鮮處理,不像室內環境完善,希望業者落實3日前報備,讓衛生局能夠在活動當日事前稽查,現場輔導業者製備過程避免生、熟食交叉污染、食材的冷藏、熱存溫度等均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規定,以達到「預防性稽查」的目的,降低事後疑似食品中毒案件發生的機率。 本次查獲海霸王餐廳106年1月6日及1月18日連續2次未於活動3日前報備,已違反臺北市食安條例第14條,臺北市衛生局已依同條例第19條規定處以1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