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整合網路行銷之網站視覺傳達設計評估模式__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第六章結論與建議,將根據研究調查結果,提出以網路平台行銷文化創意產業之建議方案,以作為後續藝術創作者、政府相關單位及業者建置網路平台之參考。 數位應用開發與創新將是帶動文化創意產業很重要的一環,而國內需要一個藝術整合性行銷服務平台,以傳統文化創意產業為基礎,運用新興科技的技術來發展網路藝術授權交易、經紀、培育及整合行銷、創意社群,開發數位內容複製,整合加值及周邊授權商機。 此外,本研究輔以文獻分析法整理出文化創意產業應用網路行銷之評估項目,及彙整出網站評估要項架構,進而建立文化創意產業整合網路行銷之網站視覺傳達設計檢核表。 seo 最後,針對一般網路使用族群進行問卷調查,藉由問卷調查結果與內容分析法所整理出的網站評估要項架構進行比較與分析,並彙整出其前後差異性。 國內以網路新科技應用於文化藝術的概念普遍不足,然而網路爆炸性的成長速度,對於數位內容的需求量與日俱增,舉凡文字、影片、聲音、圖像、設計等等,都將成為未來網路發展中重要的文化資產。 新冠疫情下運動明星形象與消費者購買意願在社群媒體行銷效果研究。 網路行銷活動案程式開發(Flash後端串接 API、Facebook App、API串接、後台名單管理、抽獎…等)。 ✥結合內外行銷工具Google Analytics進行數據分析,並與廣告優化部門一同討論擬定行銷策略。 台灣近年來以大規模生產型態為主的製造業漸漸失去經濟競爭優勢,起而代之,是以創新為主並以知識為基礎的經濟時代,而文化創意產業可說是投資小卻能夠創造高附加價值的知識經濟,且能產生龐大衍生性商品利益的產業。 由於資訊科技的發展提供了更多更好的機會來發展新產品與新的商業模式,大量的媒體與溝通管道,也將直接反映在內容生產的商業利益以及相關智慧財產權上,文化創意產業結合資訊科技,不僅網路傳播速度快、行銷內容豐富且多元,更能以最少的成本達到產業宣傳之效益。 透過市場調查、趨勢研究與消費者洞察,進行品牌發展、品牌建構, 找出品牌與產品定位,提供各階段最合宜的品牌發展策略,做好品牌管理與品牌設計, 在「品牌規劃設計」、「數位行銷」、「社群溝通」、「媒體經營」領域持續的培育, 發展品牌獨一無二的文化與個性,讓品牌更有競爭力。 文化創意產業目前已成為世界上不少國家推行的政策及地方經濟的發展趨勢,而我國應該思考文化創意產業本身的競爭力以及內容,以尋求適當的推廣模式。 另一方面,在資訊科技的時代裡,網際網路乃現今最熱門的產業行銷通路之一,因此,文化創意產業網路行銷之經營模式,以及消費者對於網路行銷之網站視覺傳達設計的認知研究乃值得深入探討。 透過在社群網站上發放網路問卷的資料蒐集方式,並分析了308份有效問卷,研究結果發現網紅關注誘因與廣告創意程度對於行為意圖皆有正向且顯著的影響,本研究更發現懷疑人格在前述關係上的調節效果。 懷疑人格會減弱網紅關注誘因對行為意圖的正向影響,以及懷疑人格會減弱廣告創意程度對行為意圖的正向影響。 台灣的藝術一直建構在少數金字塔頂端的少眾人口,新一代的新興藝術創作家,多數難有嶄露頭角的舞台與機會,藝術又是一種非常依賴民眾事業,而且創作者基於經費考量,少有能力改善宣傳行銷的機會,直到資訊科技的革命性發展,電腦與電話為藝術開啟了新的管道,增進了藝術與觀眾接觸及銷售的媒介。 網際網路的新工具─網路平台,可以是一個展示的櫥窗,也會是一個銷售的管道,更是一個溝通平台。 網路平台的運用可以讓藝術創作者及藝術團體有能力處理及應用客戶的資料,讓行銷工作能夠更加集中、更具競爭力及生產力。 在現代的行銷環境中,社群經營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單向的曝光已不足搶攻消費者的心思場域,取而代之的是透過內容社群化,讓品牌與消費者做近距離的溝通。 創造消費者需要的內容,加倍成就品牌認同輪廓。 4.熟練Adobe CS5網路設計相關應用軟體等使用,對互動網路廣告行業運作模式及網路媒體和互動行銷有較深的理解。 我們擅長以網友的網路經驗發展原創性網路廣告並以創意﹝Creative﹞、行銷﹝Marketing﹞、媒體公關﹝Media & PR﹞、溝通﹝Communication ﹞四大方向為主的整合性網路行銷。 數位時代的來臨,官方網站、電子商務平台已經是目前不可或缺的行銷工具之一,透過精準數位策略,搜尋引擎優化,讓品牌在網路平台,更容易被消費者找到,創造更多友善接觸點。 根據數據分析,洞悉市場需求,在市場區隔中擬定品牌定位,建構發展適合的品牌行銷策略,從品牌故事、品牌識別設計延伸到視覺包裝設計、形象影片製作,以打造品牌形象,傳遞品牌意識,提升品牌力。 ✥了解市場趨勢,先以【電話行銷】開發進行網路廣告業務推廣,開發合適的企業客戶or媒體代理商;與客戶建立起互信的夥伴關係,配合企業【外訪】提案簽約。 李依靜,林正挺,黃春長,陳威穎,張玉山,彭美嘉,劉常勇,鄭淑芳。 本文是以視覺藝術產業、音樂與表演藝術產業為研究的核心重點,由於此兩項產業屬於文化創意產業的基礎建設,對整個產業的發展實屬重要。 研究目的在於了解此兩項核心產業藝術創作者之需求,並深入了解視覺藝術產業、音樂與表演藝術產業對網路平台行銷藝術的認知及所面臨的困境與難題,並提出實質的建議,期盼將研究所得貢獻給業界參考。 本論文共分六大章節,第一章到第三章主要分析國內外文化創意產業現況及網路平台行銷趨勢,第四章針對兩大核心產業作問卷內容設計及資料整理,並對視覺藝術創作者、音樂與表演藝術團體的問卷結果做研究分析。 第五章透過多重個案比較,從數家國內外網站所經營的平台著手,對於從事文化藝術相關的網站能夠深入了解其經營方向、獲利、通路、服務項目、產品特色、客戶族群、平台的最大優勢等。 台灣較具規模的數位藝術產業,主流營運模式主要有三種:一種是走向數位化藝術資料庫授權型態,一種是以商業授權與加值商品開發為主要做法,另一種是以經營藝術社群入口網站方式。 因此第五章以探討國內最大的藝術社群Arttime藝術網、國內最大的兩家入口網站之拍賣網以及國內外藝術授權的三個網站做比較分析,交互分析個案後,找尋普遍行銷的利基。 自認是廣告老鳥而不是廣告老人;頭腦精明處事果決;對廣告專業有自信也樂於分享指導;待人真實誠懇,面惡(面善更好)心善;有朝一日也想成為創意總監。 Barry Silverstein,傅尚裕、朱侃如譯(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