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line Media Shopping For 網路廣告代理投放 全通媒體集團 All Access Advertising Solutions 行銷漏斗(Marketing Funnel)以「漏斗」模型解釋客戶面對產品時的消費行為模式,並將購買前與購買後的過程劃分成不同階段。 最原始的行銷漏斗僅有關注、興趣、考慮、購買四個階段,隨著數位行銷趨勢的興起,行銷漏斗模型也與時俱進,多了「轉換」的概念,也更強調與顧客關係的維護,常用於挖掘潛在客戶、規劃目標客群市場,近年來成為行銷界最核心的戰術之一。 漏斗的形狀,代表從上至下的容量越來越少,在行銷學上就是指顧客流量的流失,善用行銷漏斗擬定策略的目標就在於減少「流失率」並提高「轉換率」。 數位行銷漏斗由頂端至底端各階段分別為曝光、發現、思考、轉換、顧客關係管理與回流。 透過大數據分析找到有需求的消費者,讓廣告頻繁出現在其瀏覽頁面中,吸引顧客點擊廣告並填寫表單,再由品牌方主動聯絡,或是將客戶直接引導至線下或線上商店購買。 seo 利用Facebook 廣告、LINE 廣告、多媒體廣告、影音廣告的方式,讓廣告以圖片或影片的形式,主動曝光在對您的商品或服務有興趣的潛在客戶面前。 「搜尋」是人們在消費行為前,相當關鍵的過程,無論是找尋商品的相關介紹、評價等,當人們透過搜尋引擎進行搜尋時,關鍵字廣告就會在此時觸發,進入潛在客戶的視線中。 藉由客戶流量增加與會員數量擴大,此時做好網站購物體驗與客戶服務是這階段的重點,並鼓勵顧客回饋,讓會員感受到不只是賣東西而已,也重視顧客關係管理,提供客戶關心與需求,增加消費額度與次數。 Google My Business是確保在地客戶能找你的產品或服務的第一個基本條件,包含營業時間、品牌網站、聯絡方式等。 Google My Business完成設定後商家也能顯示在Google Map上,主要是希望客戶在Google搜尋時,能了解品牌的基本聯絡資訊。 SEO的關鍵字會以「能解決客戶什麼疑問」為導向來進行挑選,雖然搜尋量較高,但通常還未到達購買決策階段,比較偏向勾起客戶興趣的關鍵字。 製造業多以B2B的銷售模式為主,而影響客戶購買決策的關鍵點在於能否建立信任感。 因此如何向客戶傳達出一致性的品牌訊息、概念或是風格,建立出品牌的一致性就很重要了。 當潛在客戶對您的品牌及產品建立起信任感,他不止會跟你合作,甚至會願意長期配合或是增加訂單數量,因此在建立信任感的過程中,每一個銷售環節都有很大的影響力。 由於不同階段的公司在行銷策略上有所不同,因此在與網路行銷公司溝通前,一定要先了解自身企業目前處於什麼階段,是新創公司還是已累積了一定的品牌知名度? 網路行銷公司也可以根據企業的狀況,提供更精確、更適合的行銷服務。 吸引注意力不是數位行銷的唯一,數位行銷同時也為你的產品與服務,提供各式各樣的策略,以及推廣與擴散的線上場域。 作為數位行銷人員,我們必須專注於領域的重要部分,而非全部的數位行銷,以下針對不同類型的數位行銷,進行更深入的探討與步驟,協助你更好地推動業務。 對於許多企業發展來說,行銷推廣至關重要,除了盡可能讓更多人知曉您公司的存在,並說服他們購買公司的產品與服務。 而對於小型企業的數位行銷初學者來說,這篇文章將有助於您了解數位行銷,透過9種數位行銷手段,推廣您的產品或是服務。 數位行銷顧問諮詢,集客針對你的企業需求、產品定位,提出對應的數位策略,協助你善用預算建立完整的數位行銷佈局,提供用戶有效的內容經營,透過整體品牌體驗的提升,培養你的忠實客群。 而在台灣 Facebook 的平台使用人數仍舊高達 ninety.8% ,是全台使用率第二高的社群媒體,不過在用戶間互動情況低落的情況下,要如何透過爆紅貼文創造話題,讓使用者願意與粉專互動(例如:轉發、留言、按讚),提高觸及率? 下面將分享案例:蝦皮粉專10/17免運券活動,來提供各位靈感,創造出自家粉專的發文風格。 台灣人每日平均花費2~3小時瀏覽社群媒體,接收各項有趣實用的資訊,並從中認識新品牌、商品,其中有3分之1的民眾會受到社群推薦或平台廣告吸引,進一步提高消費意願。 雖然電視和廣播等傳統媒體光芒不再像以前輝煌,但也不斷在進化,廣播進化到播客,電視也可以是互聯網上的影音。 網路固然重要,但數位行銷人員仍然可運用傳統媒體有的優勢,了解某些收視或收聽人口等統計數據,或是將製作出的電視行銷廣告,放在串流媒體上播放。 消費者在網路的瀏覽行為當中,很容易因為其它的訊息,中斷原本正在進行的網絡購物流程,在還未完成一筆購物的訂單,注意力就被別的東西吸引而中斷,再也回不來。 再行銷廣告就負責了把消費者找回的功用,讓消費者在其他網站瀏覽時,會出現消費者上次未完成的商品訊息廣告,喚起消費者的記憶,能再次進入網站完成結賬流程。 此外Youtube平台也是不容小覷,可觸及人數高達2,010萬人,幾乎可以說是所有人每天必看的社群平台,因為其影音平台的特性,鎖定受眾後,針對影片類型投遞影音廣告,其成效不亞於電視廣告。 值得注意的是,並不是任何在網路上有名氣的KOL都適用「網紅行銷」,企業必須找出在該領域(例如親子教育、飲料調製、烘焙教學等)適合合作的對象,挑選真正能影響目標市場的「影響人物Influencer」,再與之合作推廣產品。 藉由視覺與聲音的結合,除了能吸引消費者注意之外,互動率也比其他方式來得高,而且傳播速度快的特性,容易在社群平台上被分享進而流傳,可為品牌帶來話題性與討論熱度。